宿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信息公開制度
為深入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局圍繞宿城區(q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熱點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立足本單位重點業(yè)務,按照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切實增強信息公開實效,制定本制度。
一、明晰權責,健全領導機制。
成立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辦公室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責任科室、分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負責本部門信息公開工作,局辦公室總牽頭。
二、分解任務,明確公開方向。
根據(jù)全年工作計劃,分解年度信息公開任務,要求各部門按照分工對信息公開任務進行逐一認領。加大重大事項、行政權力事項清單、政務公開目錄、案件處理信息公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開等重點領域公開力度。
三、固化流程,規(guī)范落實制度。
堅持政府網(wǎng)站第一平臺地位,細化公開內容,落實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要求,加速推進市場監(jiān)管領域政務公開平臺進一步整合,促進信息公開標準化。嚴格履行公示審批制度,所有信息公開均需要填寫信息公示審批單,經(jīng)公開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批后方可對外公布,確保信息發(fā)布的權威性、準確性,以公開助力深化改革、經(jīng)濟發(fā)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設。
宿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政務公開信息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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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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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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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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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負責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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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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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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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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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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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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