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
(2023年9月17日修訂)
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獲取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內容
(一)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第三章、《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清單》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1.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bjanh.com);
2. 政策簡明問答專欄;
3. 報刊、廣播、電視等。
同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區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集中查閱區(宿遷市宿城區微山湖路文體中心)、區市民服務中心政務公開專區(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吉林路與渤海路交叉處市民服務中心1樓)、各鎮街便民服務中心現場查閱并獲取相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內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申請機構
2008年5月1日起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辦公室正式受理公開政府信息申請,工作機構為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政策法規科,咨詢電話:0527-84381207,通信地址: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市民服務中心10樓,郵政編碼:223800。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也可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下載電子版本。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辦公室,當面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郵政寄送: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郵寄至: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市民服務中心10樓1016室,郵編:223800。
3.在線申請:申請人進入“宿城區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頁面,在線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
(三)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政策法規科領取或者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平臺下載打印,網上申請的可直接在線填寫。
2. 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寄或傳真方式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3. 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政府信息的獲取方式及提供方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如: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它特征性描述。
(四)申請的處理
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政策法規科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應及時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政策法規科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對于符合《條例》申請要求的,按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 對于其他情形的,按照《條例》第三十、三十二、三十五、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條和《宿城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的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五)收費標準
本單位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的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審查
對于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宿城區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查。不能確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開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及工作機構
主管部門: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
工作機構: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市民服務中心10樓
辦公時間:9:00-12:00,14:0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527-84381213
電子郵箱:scgtfjbgs@126.com(本郵箱僅用于接收信息公開工作咨詢、投訴、舉報及意見建議,如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請參閱前述“申請的提出”。)
五、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宿城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
單位名稱: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聯系電話:0527-82960096(工作日)
0527-82960666(周末和節假日)
通訊地址: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成子湖路6號
郵政編碼:223800
單位名稱:宿遷市司法局
通訊地址:江蘇省宿遷市洪澤湖路1336號
郵政編碼:223800
(三)行政訴訟
單位名稱: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通訊地址:江蘇省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蘇州東路7號
郵政編碼:22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