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區政規發〔2021〕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區各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宿城區打造牛仔服裝生態產業鏈支持政策》已經區政府五屆三十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宿城區打造牛仔服裝生態產業鏈支持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政府推動牛仔產業高質量發展要求,全力打造宿城特色產業,推動宿城區牛仔服裝產業園快速引進和培育一批優質產業項目,加快牛仔產業鏈條高端發展,同步提升研發、設計、貿易、展示等功能板塊水平,全面促進全區牛仔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方向
支持重點為注冊在宿城區牛仔服裝產業園(以下簡稱園區)范圍內且屬于牛仔產業鏈條的企業(含產業配套的生產、貿易、公共服務企業及機構),項目技術、服務水平總體達到高端牛仔產業相關要求,并經宿遷市先進牛仔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確認。
二、支持內容
1. 推動廠房高效集約利用。鼓勵進園企業優先租賃由政府建設的標準化廠房以及改造的老舊廠房,項目竣工投產后,企業稅收強度年均達到20萬元/千平方米,給予當年度實繳租金全額補助(自簽訂標準化廠房租賃協議日期算起),采取先繳后補方式兌現。
2. 提升行業裝備化水平。對新落戶從事牛仔布及牛仔服裝生產加工的企業在項目建設周期內購置自動化、智能化等先進生產設備超過1000萬元的,分別按照設備投資額10%(購買土地新建廠房或購置園區現有廠房)、8%(租賃廠房)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園區內現有紡織服裝企業新增先進設備從事生產牛仔服裝產品且有效推動牛仔產業園集聚發展的,參照上述條款執行。(本資金涉及設備投資額認定以設備發票為基礎,結合第三方評估設備價值以及統計部門項目入庫設備投資額進行綜合認定)
3. 提高配套產品集成度。鼓勵各類包裝、制線、繡花、標牌標簽、拉鏈、鈕扣等牛仔服裝配套產品生產企業(經銷商)在園區設立營銷中心,專業化、集成化提供和銷售優質配件配料產品,對有力推動園區企業協同發展的,當年為園區內非關聯方企業供貨超過50萬元的,按照實際發生交易額的5%給予獎補,以購銷發票為準,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 促進園區規模化發展。對新落戶從事牛仔布及牛仔服裝生產加工的企業,當年度開票銷售首次超1億元、5億元的,在按規定享受市、區有關規模突破政策基礎上,分別再一次性給予10萬元、20萬元促進園區規模化發展獎勵。
5. 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拓展對外貿易,鼓勵國內外知名度較高、業務性強的牛仔服裝服飾貿易公司入駐園區,對當年實現一般貿易出口額100萬-1000萬美元(不含)的、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企業,每1萬美元分別獎勵200元、300元(不結匯的企業不予獎勵)。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鼓勵優質電商(跨境電商)和品牌代理運營公司入駐園區,推動企業注冊(收購)牛仔服裝服飾商標,開展品牌化市場運作,對上述貿易公司、電商和品牌代理運營公司委托園區企業進行加工(貼牌)生產并通過公司銷售的,按照與園區企業年度實際采購總額,超過500萬元的,給予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6. 建設行業公共服務平臺。鼓勵行業龍頭企業與國內外知名品牌企業合作成立獨立的公共研發設計或檢驗檢測服務機構,對實繳資本500萬元以上,并承諾自工商登記之日起5年內注冊及辦公場址、統計關系、稅務征管關系不遷離本區的,按其為非關聯方企業提供科技服務業務實際獲得收入的5%予以補助,單個機構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國內外從事牛仔紡織服裝行業知名科研院校、實驗室、研發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成立行業公共服務平臺入駐園區的,獎勵標準參照上述執行。
7. 實施企業品牌化運作。支持園區內企業利用品牌授權商業模式加快轉型升級,對獲得國內外知名品牌授權的,按第一年品牌授權費的70%、第二年品牌授權費的50%給予補助、累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并購(收購)國內外知名品牌企業,且在園區內設立該品牌營銷總部的,按核定后并購金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支持企業引入品牌運作職業經理人模式,對簽訂服務合同三年以上、稅后年薪超過30萬元(指正常工資薪金所得)的職業經理人每年給予一定獎勵,獎勵金額為年薪超過30萬元部分的20%,每年最高不超過15萬元,個人累計不超過40萬元。
8. 鼓勵品牌形象展示展銷。支持園區內企業或公共機構圍繞產業開展各類牛仔產品(服務)的發布會、展覽(展銷)會、重大成果新聞發布會、時尚T臺秀、明星代言、慈善公益、直播營銷等活動,對推廣效果明顯的活動,按核定后活動經費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單個企業(機構)每年累計不超過20萬元。與政府及園區聯合開展的重大活動,可實行一事一議。
本文件中所指國內外知名品牌企業,是指注冊年限5年以上,并在多個發達國家和地區、以及國內多個發達城市注冊,品牌影響力位居全球或全國紡織服裝行業前列的企業。
三、資金申報和管理
1. 申報評審:宿城經濟開發區是建設宿城區牛仔服裝產業園的主體,宿遷市先進牛仔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本政策資金申報、評審、監管,原則上每年分兩次發布申報指南,統一組織申報評審。
2. 資金管理:除特殊規定,同一事項市、區財政獎補資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已獲批本政策的項目不再享受其他區級政策同質條款。本政策中未明確規定的均以區級現行的工信、發改、商務、科技、人社、市場、人才等部門政策為準。本資金兌現由受益財政負責,以稅收入庫地為準,區財政與屬地結算。
本政策有效期為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如遇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將作相應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