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區數撤登字〔2025〕10號
當事人:魏際錚
身份證號:*******
當事人魏際錚申請撤銷在宿遷棉結馨紡織有限公司監事職務,當事人提出,上述主體的監事系冒用魏際錚身份信息取得登記。當事人提交了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
經宿遷市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宿遷棉結馨紡織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被吊銷,目前該公司為吊銷后未注銷狀態。該公司住所地址不存在,魏際錚表示對該公司的相關情況不知情,法定代表人孫福州、財務負責人李潔明、登記委托代理人黎俊良均無法取得聯系。相關市場主體及其利害關系人在公示期內沒有提出異議。
我局于2025年5月24日向當事人送達《宿遷市宿城區數據局撤銷登記事項聽證告知書》(宿區數撤登聽告字〔2025〕10號),并在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政府網公告,告知該公司及當事人我局擬作出的撤銷登記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撤銷登記內容。公司及當事人在法定時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我局決定撤銷魏際錚擔任宿遷棉結馨紡織有限公司監事的身份。
當事人如對本決定持有異議,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向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宿遷市宿城區數據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