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單位政務公開行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協調和處理局政務公開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局辦公室為全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局辦公室抓好信息審核、信息編目、依申請公開處理工作的同時,要做好對各處室送交信息的檢查、核實、指導,推動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健康開展。
第三條 局各科室應當按照工作職責和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向局辦公室提供依法公開的信息。凡屬主動公開的信息,各科室應主動、及時報送其新產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產生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局辦公室予以公開。
第四條 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應當在業務工作流程中公開,或者已經規定公開程序的,按該規定公開;其他應公開的政府信息,應報局分管領導同意后公開。公開政府信息,應以原文、原條款、原詞句公開,不得加入個人理解性、判斷性的內容。
第五條 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做好政務公開的具體業務工作:
1、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匯集工作。協調、督促本單位各科室將新產生并認定為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報局領導審定后,及時收集、匯總。
2、編寫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目錄。按照規范格式和要求,對匯總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進行分類,編寫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目錄;做好依申請公開和免于公開政府信息的報備工作。
3、及時上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在收到信息后,及時進行匯總,并在2個工作日內將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上傳。
4、做好政府公開信息的接待查詢工作。局辦公室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閱室,也是政務公開申請的受理機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應熱情接待社會公眾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查閱,幫助其檢索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目錄,并在其辦理查閱手續后向其提供檢索所需的相關信息。
5、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按照流程接受社會公眾的申請,根據所申請政府信息的內容及類別,協調相關科室在規定的時限內做好答復工作。
6、根據需要,適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做好各類公開信息的統計、歸檔和總結工作。
第六條 認真貫徹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制度。根據保密工作責任制所明確的“業務誰主管,保密誰負責”和“未經審核的信息不準上網”的原則,各科室、中心在形成政府信息的過程中,要嚴格界定政府信息的密與非密、區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和免于公開政府信息;局辦公室負責人,分管局領導負責公開信息的審定和把關工作。
第七條 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接待、辦理工作,要健全接待、辦理程序,規范開展查閱接待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
對于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應按照規范程序,由申請人出示身份證件并填寫政務公開申請表后受理,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結果通知申請人。
對于政務公開機構轉辦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按照規范程序辦理交接手續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將辦理結果和相關告知書、相關信息(屬公開或部分公開的)報受理中心。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應按照一事一申請,一事一答復要求進行。
第八條 局分管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要定期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工作的檢查評議,重點檢查制度和職責的落實情況。對因不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和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好政務公開工作職責的,將視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