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王官集鎮實際情況,鎮機關事業單位機構設置調整如下:
撤銷原設置的黨政辦公室(人大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財政所)、社會事務辦公室(計劃生育辦公室、民政辦公室、食品安全辦公室)、城建規劃環保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重新設置 8 個職能機構,分別為:
1.黨政辦公室(綜合指揮調度中心)。負責黨委、人大和政府的各項日常事務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信息歸集、流轉交辦、協調聯動、研判預警等指揮調度工作;負責一體化信息系統和綜合指揮平臺建設及日常運行維護工作;負責督查考核、機關事務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2.黨群工作局(黨建工作辦公室、紀委辦公室)。負責組織、紀檢監察、老干部、宣傳、統戰、機構編制、人事、民族宗教、工商聯、人武、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文聯、關心下一代、黨史(地方志)等各項工作。
3.政法和社會治理工作局。負責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和法制建設等工作;負責網格化服務管理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群眾信訪接待、矛盾調處等工作;負責對社會治安、矛盾糾紛方面的求助、投訴等聯動受理和處理;配合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部門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解決轄區治安問題,實現鄉村治理“一張網”。
4.經濟發展局。負責執行有關財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執行綜合預決算等工作;負責工業、商業、招商引資、統計、審計、財政等工作;負責為工商企業、第三產業提供技術、信息、政策咨詢服務等工作。
5.生態環境和建設局。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綜合治理、農村公路養護、河道整治、園林綠化等工作;負責鎮村規劃的實施,負責農民住房條件改善工作;負責農民住房、公共設施、生產建筑、新農村建設、國有土地資源開發等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業務咨詢、技術服務、建設監管等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相關工作。
6.農村工作局(扶貧工作辦公室)。負責農業農村工作綜合協調,農村產業振興、農業項目招引和培育、土地規模流轉、高效農業發展等工作;負責農村經濟、審計、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加強合作經濟組織培育,抓好農田基本建設和農業生產技術推廣服務等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公共空間治理、農民群眾增收致富、脫貧攻堅、扶貧開發等工作。
7.民生事務局(退役軍人服務站、便民服務中心)。負責救災救濟及殘疾人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等工作;負責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事務、人社、醫療保障等工作;負責審批服務事項一站式辦理及幫辦代辦工作,實現便民服務“一中心”,統籌設置審批服務窗口。
8.綜合行政執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行使權力范圍內市容環境、城鄉規劃、城市綠化、市政公用、環境保護、應急管理、農業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實現綜合執法“一隊伍”;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上述各職能機構均為股級建制。綜合指揮調度中心、綜合行政執法局、便民服務中心的主要負責同志可按規定程序明確為副科職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