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報告內容包括基本情況、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等部分,并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發布。本報告數據統計期限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對報告有疑問,請與宿城區審計局辦公室聯系,聯系方式:0527-82960352。
一、基本概況
2015年,我局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在區委、區政府的指導下,緊密聯系審計工作實際,不斷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落實責任、強化措施,狠抓各項任務落實,確保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一是思想高度重視,成立信息公開機構領導小組。我局領導對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成立并調整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負責人親自任組長,并且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指定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
二是進一步完善健全制度,強化推進信息公開。我局緊緊圍繞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在規范化、常態化、制度化等方面進一步提高水平,2015年,進一步健全了局信息公開管理制度,規范公開內容,提高公開質量,理順工作機制,重點抓好公開實效等規范化建設工作。
三是進一步提高認識,全面落實信息公開。為了進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職工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我局專門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學習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要求,從審計工作實際出發,把政務公開工作內容分解到各科、室和落實到具體人員,形成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體系。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宿城區審計局嚴格遵循依法公開、及時準確、注重實效、高效便民的原則,認真做好有關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工作。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信息的情況
2015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任何費用。
五、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全年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其他事項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