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描述 | |
| 負責人 | 無 |
| 工作職責 |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秘書事務、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設、議案提案辦理、安全生產、雙擁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注冊及繼續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協調全區食品藥品資源配置;編制并實施區域食品藥品監管發展規劃;負責全區食品藥品統計工作;負責承擔規范性文件草擬和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聽證;負責文明創建、平安創建及法治創建工作;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干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研究制訂本局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綜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完成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本局黨組、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監督管理科
組織監督抽查轄區內餐飲服務場所食品安全、衛生狀況,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餐飲服務許可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負責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的發布工作;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參與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承擔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化妝品生產衛生許可和生產、經營衛生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化妝品衛生許可有關規范、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與監測;負責化妝品有關審核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的發布工作;參與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根據授權負責藥品經營許可及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及標準;組織實施中藥保護品種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源性興奮劑;監督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制劑質量管理規范;監管藥品委托生產;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藥品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負責藥品流通領域監管;監督實施醫療機構使用管理規范,負責藥品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管;承擔中藥材市場監管工作;監管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參與藥品(含基本藥物)招標監管。
根據授權負責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及監督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醫療器械招標監管;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分類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承擔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的相關工作。
(三)稽查科
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稽查制度;組織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相關產品的質量監督抽驗計劃;受理相關案件的舉報和投訴并組織調查處理;負責本地區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刊播情況的監測檢查和提請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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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0 |
| 聯系電話 | 無 |
| 傳真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