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描述 | |
| 負責人 | 無 |
| 工作職責 | 根據《宿遷市宿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成立宿遷市宿城區食品藥品監督所的批復》(宿區編〔2013〕5號),決定成立宿遷市宿城區食品藥品監督所。主要職責: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依法對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單位藥品、醫療器械質量進行監督抽樣;依法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抽樣;監測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協助對食品重大事故進行查處;負責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相關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等工作。 |
| 地址 | 0 |
| 聯系電話 | 無 |
| 傳真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