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0年8月4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2、地點:宿城區行政服務中心(區政府大樓)218會議室(宿遷市宿城區成子湖路1號)。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按《宿城區2020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包括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不得弄虛作假。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類型為未落實工作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現場應提供本人2018年以來社保繳納情況及由本人簽署《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承諾在規定的擇業期內從未落實過工作單位,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3、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4、審核時如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缺失,需在資格復審時間內補齊材料,否則視為資格復審不通過。報考人員如在規定時間內缺席資格復審,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5、資格復審不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筆試成績合格且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組織人社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6、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三、面試相關事宜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宿城在線網站。
四、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1、資格復審報到當天,考生“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資格復審,其中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還應持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復審現場因體溫異常或出現干咳、乏力等癥狀的考生,應主動配合現場醫務專業人員做好體溫復測、流行病史排查等工作,如被確認有可疑癥狀,安排專人專車送至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后,完成資格復審,否則視為個人放棄。
2、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時需摘除口罩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3、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提前了解疫情防控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咨詢電話:0527—82960398。
附件:宿城區2020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宿城區委組織部
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