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養老服務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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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 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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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事項 |
二級 事項 |
全 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 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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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策法律文件 |
法律法規 |
相關法律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民政局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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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開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工作計劃、條例辦法等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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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
有關重大政策的解讀及回應;相關熱點問題的解讀及回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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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養老機構建設、運營、護理員補貼資金的發放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補貼標準、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民政局養老服務中心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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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請材料清單及格式 |
《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 |
即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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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0周歲以上老年人尊老金的發放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民政局養老服務中心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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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請材料清單及格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向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尊老金的通知》 |
即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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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向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尊老金的通知》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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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老年人補貼名稱(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等);各項老年人補貼內容和標準;各項老年人補貼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向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尊老金的通知》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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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養老機構備案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民政局養老服務中心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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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備案申請材料清單及樣式 |
《關于做好養老機構登記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即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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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關于做好養老機構登記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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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養老機構備案登記回執 |
《關于做好養老機構登記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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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養老機構評估信息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供養標準、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民政局養老服務中心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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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請材料清單及格式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即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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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 |
本行政區域養老機構評估機構清單(綜合評估、標準評估等)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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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本行政區域養老機構評估總體結果(綜合評估、標準評估等)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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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救助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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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 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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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事項 |
二級 事項 |
全 社 會 |
特定 群眾 |
主 動 |
依申請 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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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策法規文件 |
法律法規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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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 《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民發〔2012〕220號) 《江蘇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蘇民規〔2020〕 5 號) 《關于切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蘇民規〔2023〕5號) 關于切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擴圍提質增效工作的通知》(宿民發〔2023〕50號) 各地配套政策法規文件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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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
有關重大政策的解讀及回應;相關熱點問題的解讀及回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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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低 生活 保障 |
辦事指南 |
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江蘇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蘇民規〔2020〕 5 號)、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民政局社會救助科、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社區、村(居)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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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請材料 |
《江蘇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蘇民規〔2020〕 5 號 )、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即時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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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
低保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江蘇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蘇民規〔2020〕 5 號 )、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社區、村(居)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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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低保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江蘇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蘇民規〔2020〕 5 號 )、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社區、村(居)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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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臨時救助 |
辦事指南 |
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省政府辦公廳關干印發江蘇省助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101號)、《關于切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蘇民規〔2023〕5號)、《關于故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圍提質增效工作的通知》(宿民發02023〕5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民政局社會救助科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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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請材料 |
《省政府辦公廳關干印發江蘇省助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101號)、《關于切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蘇民規〔2023〕5號)、《關于故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圍提質增效工作的通知》(宿民發02023〕5號) |
即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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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省政府辦公廳關干印發江蘇省助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101號)、《關于切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蘇民規〔2023〕5號)、《關于故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圍提質增效工作的通知》(宿民發02023〕5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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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救助對象名單 |
《省政府辦公廳關干印發江蘇省助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101號)、《關于切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蘇民規〔2023〕5號)、《關于故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圍提質增效工作的通知》(宿民發02023〕5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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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困人員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供養標準、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宿城區民政局養老服務中心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宿城區人民政府網、 政務服務中心 社區/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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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請材料清單及格式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特困人員認定辦法》 |
即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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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特困人員認定辦法》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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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終止供養名單、特困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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