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城區民政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宿城區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宿區政辦發〔2018〕39號)文件要求,結合宿城區民政系統工作實際,現提出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一、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和基礎平臺建設
(一)落實政務公開制度。認真落實《宿城區民政局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堅持依法公開、主動公開,緊緊圍繞人民群眾關切和民政重點工作,明確政務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推動政務公開貫穿權力運行、政務服務、執法監督全過程,實現政務公開標準化、制度化、精細化、常態化管理。
(二)推進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加強宿城區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及時通過門戶網站發布民政政策法規、制度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動態等信息,充分發揮宿城在線作為區民政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強化“宿城民政”官方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管理,完善信息多平臺同步發布機制,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效率。健全內容發布審核機制,嚴細發布流程,確保信息公開的準確性。
二、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
(一)推進決策公開。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工作制度,對于涉及民計民生、具有全局性、綜合性重大事項的決策,應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固定程序并進行留痕管理。探索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預先廣泛知曉的重大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事項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公布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決策作出后,應按照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情況。
(二)推進執行公開。主動公開民政領域涉及民生的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的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及時公布工作進展和成效,聽取公眾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工作,確保決策執行到位。加強執行監督檢查,完善跟蹤反饋機制,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公開整改落實情況。
(三)推進管理公開。推進權力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措施清單、成果清單制定,健全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推行行政執法公開,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
(四)推進服務公開。推動“互聯網+民政政務服務”發展,將實體政務服務向“江蘇省政務服務一張網”辦事延伸。加強民政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全面公開服務事項,編制發布辦事指南,簡化優化辦理流程,方便群眾辦事。
(五)推進結果公開。圍繞區委區政府重大戰略部署和市民政局重要工作安排,加大對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中民政部門承擔的工作任務和民政重要決策推動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推進民政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年度工作報告等內容的公開,重點公開發展目標、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等內容。
三、推進民政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增強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讓困難群眾知曉政策、得到保障。落實社會救助對象公示制度,對申請城鄉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家庭在村(居)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做好重大社會救助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提高社會救助政策群眾知曉率。
(二)做好重要政策公開。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宿城民政”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和新聞媒體等渠道,及時公開民政工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及時公開政策性文件的廢止、失效等情況,并在政府網站已發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確標注。加強社會組織服務管理、城鄉社區治理、社會福利、優撫安置、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殯葬服務管理等方面政策制度公開和民政系統預決算、民政領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信息公開。
(三)加強提案建議辦理公開。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圍繞重點建議提案,適時邀請相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座談。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依法公開答復全文,及時回應關切,接受群眾監督。
四、強化政策宣傳解讀和輿情應對
(一)強化宣傳解讀。圍繞重要政策、重大活動、重點工作強化工作宣傳和政策解讀,積極引導輿論導向。認真落實加強民政新聞宣傳工作相關制度,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慮,同步安排,重大政策、重要活動開展要同步制定宣傳解讀方案。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
(二)做好輿情應對。積極做好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回應工作。建立輿情監測研判機制、輿情應對處置機制和信息發布互動機制,完善輿情監測制度,提高輿情應對效率。落實通報批評制度,確保回應不超時、內容不敷衍。
五、依法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
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分析研究,優化工作流程。規范答復內容,強化對擬公開文件的保密審查,依法及時做好答復工作。對本單位不予公開的信息以及要求公開的信息定期進行自查,并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