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馬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主干道添加紅綠燈監控設備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根據《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宿區政辦發〔2022〕33號)要求,“區級農村公路由區交通運輸局負責、鎮村公路由鎮人民政府負責、涉農街道參照執行”,再次明確“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
針對您的建議,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辦公室已交辦區交通運輸局,要求進一步加強道路安全隱患治理力度,積極對接屬地及轄區交警部門,合理制定項目建設計劃,切實履行道路管護主體責任。
如對上述答復還有什么意見或建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聯系單位:宿城區交通運輸局
聯 系 人:蔡軍
聯系電話: 15951591508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
宿城區交通運輸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