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沙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根據縣鄉村道建管養權屬,縣道建管養歸屬區交通運輸局負責,鄉村道建管養歸屬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根據《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宿區政辦發〔2022〕33號)要求,“區級農村公路由區交通運輸局負責、鎮村公路由鎮人民政府負責、涉農街道參照執行”,再次明確“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
針對您的建議,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辦公室已交辦屬地龍河鎮人民政府,要求進一步加強道路建管養力度,合理制定農村公路建設計劃,切實履行道路建管養主體責任,積極推進鄉級路長長效機制建設和鄉村道專管員制度落實,持續加大日常養護規范化、精細化、標準化建設力度。同時區養護辦將定期開展考核檢查,督促屬地鎮村切實履職、履職盡責。
如對上述答復還有什么意見或建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聯系單位:宿城區交通運輸局
聯 系 人:蔡軍
聯系電話: 15951591508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
宿城區交通運輸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