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城管環衛服務中心
(一)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環境衛生和城鎮方面的物業管理工作;負責開展公共設施、生產建筑、住宅建筑等建設工程項目施工
的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開展綠化管養技術服務;采集環境信息,報告環境污染事故隱患,提供環境保護技術信息服務。
(二)崗位設置
根據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和履行公益服務職能的實際需要,“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城管環衛服務中心”內設城管環衛服務員崗位。
(三)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城管環衛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城管環衛服務員崗位定員5名。編制配置到崗位,不具體定到人頭,人員實行公開招考,擇優選人,合同用人,崗位管理,人事代理。領導職數為:“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城管環衛服務中心”設主任1名,從招聘工作人員中選聘產生,或由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兼職。
(四)單位性質、經費來源、隸屬關系
“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城管環衛服務中心”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納入區財政體制,行政隸屬河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管理,業務。上接受區建設局、區環境衛生管理局、區農林局指導。
二、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勞動和保障服務所
(一)主要職責
負責城鎮勞動力資源的調查、登記、建檔工作,發布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為城鎮勞動力有序流動提供服務;對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介紹機構的業務活動實施指導服務;負責失業人員登記工作,開展就業指導和再就業服務;開展勞動和社會保障業務咨詢,指導并督促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二)崗位設置
根據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和履行公益服務職能的實際需要,“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內設勞保服務員崗位。
(三)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核定事業編制2名,其中:勞保服務員崗位定員2名。編制配置到崗位,不具體定到人頭,人員實行公開招考,擇優選人,合同用人,崗位管理,人事代理。領導職數為:“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設主任1名,從招聘工作人員中選聘產生,或由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兼職。
(四)單位性質、經費來源、隸屬關系
“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所”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納入區財政體制,行政隸屬河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管理,業務上接受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指導。
三、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一)主要職責
負責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健康保健、計劃生育等科學知識的咨詢服務,推廣新技術、新方法,開展婦檢、上環、人流等計劃生育服務,負責育齡婦女的生育、節育統計及居委會計生干部業務培訓等工作。
(二)崗位設置
根據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和履行公益服務職能的實際需要,“宿遷市 宿城區河濱街道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內設計劃生育服務員崗位。
(三)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2名,其中:計生服務員崗位定員2名。編制配置到崗位,不具體定到人頭,人員實行公開招考,擇優選人,合同用人,崗位管理,人事代理。領導職數為:“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設主任1名,從招聘工作人員中選聘產生,或由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兼職。
(四)單位性質、經費來源、隸屬關系
“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納入區財政體制,行政隸屬河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管理,業務上接受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指導。
四、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經濟服務中心
(一)主要職責
負責居委會財務、審計、會計人員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居委會經紀人教育培訓;為土地流轉工作提供業務技術和信息等服務;加強合作經濟組織的培育及農業產業化管理;開展農業、林業、水產養殖、蠶桑等技術服務,引進和推廣新技術、新成果、新品種,開展科技試驗、示范和技術培訓,開展農情監測、預報和病蟲害防治服務;搞好農業新機械、新技術推廣應用和機械維修技術服務;負責為工貿企業、第三產業提供生產技術、科技信息和政策咨詢服務;指導企業做好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工作,幫助企業引進先進管理經驗和專業技術人才;指導企業搞好財務、統計和職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做好統計、物價工作。
(二)崗位設置
根據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和履行公益服務職能的實際需要,“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經濟服務中心”內設經貿服務員、農業技術服務員等崗位。
(三)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經濟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經貿服務員崗位定員1名、農業技術服務員崗位定員2名。編制配置到崗位,不具體定到人頭,人員實行公開招考,擇優選人,合同用人,崗位管理,人事代理。領導職數為:“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經濟服務中心”設主任1名,從招聘工作人員中選聘產生,或由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兼職。
(四)單位性質、經費來源、隸屬關系
“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經濟服務中心”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納入區財政體制,行政隸屬河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管理,業務上接受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區統計局、區物價局、區審計局、區農林局指導。
五、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社區服務中心
(一)主要職責
負責宣傳和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積極開展群眾性文化娛樂和科普知識推廣活動;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為社區單位和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務,推動社區服務的產業化、實體化和社會化進程;做好“雙擁”優撫工作以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私營個體企業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二)崗位設置
根據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和履行公益服務職能的實際需要,“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內設社區服務員崗位。
(三)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社區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9名,其中:社區服務員崗位定員9名。編制配置到崗位,不具體定到人頭,人員實行公開招考,擇優選人,合同用人,崗位管理,人事代理。領導職數為:“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從招聘工作人員中選聘產生,或由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兼職。
(四)單位性質、經費來源、隸屬關系
“宿遷市宿城區河濱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納入區財政體制,行政隸屬河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管理,業務.上接受區廣播電視文化局、區民政局等部門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