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描述 |
林業管理科(自然保護地管理科) |
| 負責人 | 李寶華 |
| 工作職責 |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森林資源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編制森林采伐限額。貫徹實施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科技項目申報工作。承擔林地管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編制全區森林經營規劃和方案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采伐。承擔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保護和管理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編制林業年度生產計劃。指導各類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低產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復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等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沙化土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承擔森林防火相關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林權糾紛調處。負責國有林場的管理工作。 組織編制實施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標準。按規定提出新建、調整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指導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與保護;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的申報和保護。負責生物多樣性相關工作。 負責指導自然資源和規劃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檢查;參與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工作;綜合協調安全生產工作。 |
| 地址 | 宿城區市民服務中心1018 |
| 聯系電話 | 84380028 |
| 傳真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