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描述 |
耕地保護監督科(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地質礦產科) |
| 負責人 | 張艷倩 |
| 工作職責 |
擬訂并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負責開展設施農業用地的監管,做好設施農業用地信息備案、使用、土地復墾監督和土地利用年度變更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組織實施并指導地方開展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集體土地儲備等工作的管理和組織實施。 負責統籌國土空間和自然資源生態修復,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點工程。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濕地生態保護修復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全區國土空間和自然資源生態修復工作。 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區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地下水過量開采的監督管理。執行礦業權管理政策。依法調處礦業權權屬糾紛。參與組織編制礦產資源規劃并實施,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承擔礦產資源儲量備案、登記、統計、信息發布及壓覆礦產資源相關管理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
| 地址 | 宿城區市民服務中心1011 |
| 聯系電話 | 84381211 |
| 傳真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