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公安局宿城分局2016年政府
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編制而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在宿城區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公布。 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聯系宿遷市公安局宿城分局辦公室,地址:宿城區洪澤湖西路16號,郵編:223800,電話:0527-82163330,傳真:0527-82163333,電子郵箱scgongan@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按照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明確職責、規范管理、穩步推進的要求,扎實落實依法行政、執法為民,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分局黨委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牽頭,各業務科室、分局互相配合,并指定人員兼職負責各自科室的政府信息公開報送工作。按照“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對需要公開的每一份文件均由承辦人、負責人、審查人、審核人逐級嚴格把關,進一步規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依法公開。
二、政府信息公開基本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通過機構信息公開,公布了我局概況、各部門職能、局黨委成員及部門主要領導職務、姓名、分工等相關內容。分局在治安大隊、派出所等有關警種和窗口部門設置警務公開欄,形成了政府信息內外公開的格局,通過實行公示制度、向民警和職工公示領導干部競爭上崗、干部任免、立功受獎等情況,向社會和群眾公開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和行政管理的依據、職責權利、辦事(案)的內容、程序、結果。通過手機短信、網站、微信公眾號主動公開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信息,如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治安情況、警方提示、便民服務信息及公共管理方面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全年累計發送約2.3萬條。
我局不僅通過派出所執法告知欄對接處警處置情況、治安案件處理結果及刑事案件進展情況適時進行告知,還利用互聯網執法公示平臺、微信“江蘇公安執法公示jszfgs”公眾號實行網上告知(該平臺2016年11月17日啟用,之前通過互聯網執法監督系統進行告知),承辦單位在接處警、案件辦理流轉警務平臺過程中,必須對警情、案件、行政法律文書進行公示,否則案件無法進入下一步流程。警情、案件當事人可以通過手機收到的信息登錄互聯網或微信公眾號查看案件進行情況。截至目前,我局通過執法公示平臺公開警情處置、案件受理、措施適用、涉案財物處置、行政法律文書等信息9753份,公示率均達100%。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無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無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總體來看,運行狀況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轉發的上級文件沒有提供電子版,未能及時公開等。
2、改進情況
一是進一步完善組織機構,落實人員責任,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服務水平和辦事效率,與上級民政部門做好內部信息溝通,確保上級文件及時公開。二是加強信息公開培訓。根據上級的部署和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業務人員的培訓,提升信息公開的服務意識,提升信息公開業務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與附表
1、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無。
2、附表。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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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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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蓋章):宿城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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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 計 指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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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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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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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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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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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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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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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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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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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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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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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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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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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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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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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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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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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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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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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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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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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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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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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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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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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解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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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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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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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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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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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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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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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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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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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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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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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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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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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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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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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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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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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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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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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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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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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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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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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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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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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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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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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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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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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面申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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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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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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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真申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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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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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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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絡申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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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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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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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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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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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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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辦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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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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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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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時辦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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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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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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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辦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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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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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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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答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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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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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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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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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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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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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開答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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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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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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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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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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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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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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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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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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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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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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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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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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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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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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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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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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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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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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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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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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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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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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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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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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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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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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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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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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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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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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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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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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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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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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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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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復議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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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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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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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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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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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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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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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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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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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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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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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訴訟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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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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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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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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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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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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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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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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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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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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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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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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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舉報投訴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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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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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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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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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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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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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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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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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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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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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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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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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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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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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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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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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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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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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職人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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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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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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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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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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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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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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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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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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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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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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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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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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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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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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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有關指標說明詳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2號)。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來源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宿城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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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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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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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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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黨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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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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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團體(含公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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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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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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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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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傳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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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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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研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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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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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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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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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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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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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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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從業人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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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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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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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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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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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此表內容為依申請公開的數據統計。
2.本表所列分組是為分析政府信息公開來源而設置,與標準統計單位分組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