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和諧校園環境,根據上級機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值班制度。
學校值班按工作職責要求,分日常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寒暑假期值班、領導代班。
一、日常值班
(一)由學校統一安排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三人,值班時間早7:20——次早7:20。其主要職責是:
1.加強學生一日生活制度落實和安全管理。
2.負責學生早操制度及衛生清掃制度的落實。
3.負責學生突發事件的處置。
(二)保衛(門衛)安全值班,由保衛(門衛)負責,堅持24小時值班,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2.負責外來人員的接待、詢問、證件查驗及登記。
3.負責學生出入校園手續的查驗和登記。
(三)水、電保障值班由總務處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保障教學、工作、生活用水、用電的正常供給。
2.負責水、電安全事件的處置。
二、法定節假日值班
法定節假日值班由校長室負責,為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于兩人。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學校教學設備、生活設施及財產物品安全,加強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2.負責留校學生的管理。
3.負責假期校園衛生清掃。
三、寒暑假期值班
寒暑假期值班由辦公室負責,為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于兩人。其主要職責同法定節假日值班職責。
五、值班人員的獎懲
1.對在值班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事件,保護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等突出表現者,學校將給予表揚和獎勵。
2.對違反值班制度、工作失職、誤班漏值、擅離值班崗位,給工作造成影響者,一經發現將按學校責任追究制試行辦法處理。給工作造成損失及安全后果者,視情節輕重,除經濟處罰外,將給予相應處分,觸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