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園欺凌治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孟 永
副主任委員:伍小川 陳長春
委 員:韓冬冬 畢永勝 盧 寬 顏 濤 鄧寶書
下設校園欺凌治理辦公室,主任為韓冬冬。
二、責任分工
按照《中揚初級中學教職工安全職責》、《中揚初級中學安全值班表》和《中揚中學放學護送一覽表》等制度要求,分工明確。
三、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1、根據“誰發現,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發生校園欺凌等校園暴力事件時,現場教職員工或第一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職員工為現場應急處理第一責任人,應迅速采取措施進行制止,并迅速報告安穩辦和學校領導,如發現有人員傷害的,同時應保護現場,通知值班人員進行緊急處置,情形嚴重的,打120急救中心報警,送醫院救治;
2、發生校園欺凌等校園暴力事件時,現場學生或第一位發現突發事件的學生為第一報告責任人,應立即報告校門口保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力所能及采取勸告、制止措施,校值班保安接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并趕赴現場采取措施進行制止,如發現人員傷害的,同時保護現場,通知值班校醫進行緊急處置,情形嚴重的,打120急救中心報警,送醫院救治。
3、外來人員未經充許,強行闖入校園,尋釁滋事,保安不得放行,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同時事態嚴重的,應拔打“110”報警求助。
4、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斗毆等突發事件的,現場學生、教職工或第一位發現突發事件的學生、教職員工為現場報告第一責任人,應立即通知校值班保安和學校值班領導,校保安和值班領導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措施進行制止、制服,如發現人員傷害的,應立即通知值班校醫進行緊急處置,事態嚴重的,應拔打“110”報警求助。
宿遷市宿城區中揚初級中學
2024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