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目的意義
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揮、處置校園安全穩定突發事件的工作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常備不懈,提高我校教育系統應對校園安全穩定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條例》、《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宿遷市校園安全穩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包括校園火災、交通事故、溺水、擁擠踩踏、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爆炸、危險物品泄漏污染、水電氣等能源供應故障,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以及校園周邊發生的突發安全事故等。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快速反應。成立校園安全穩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全面負責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形成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預防為本,及時控制。立足于防范,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分析,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事件影響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3.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遵循屬地化管理原則,發生突發事件后,學校要在屠園鎮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報告區教育局。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培訓機構舉辦者是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的“第一責任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
4.臨危不亂,安全有序。首先要依照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及時撥打110、120、119等報警求救電話,在規定時間內向區教育局和屠園鎮黨委、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區教育局24小時值班電話:82960308),查找傷亡人員,同時依據一般性醫學救助原則實施緊急救護。
5.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無論發生何種突發事件,在處置過程中,各級各類學校第一要務是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在布置和指揮救援工作時,不得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搶險等活動,要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避免發生二次事故。
二、應急處置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孟 永
副組長:陳長春、田 云、王海波、孫志祥
成 員:韓東東、顏 濤、盧 寬、曹士凱、謝文峰。
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安穩辦,日常工作由安穩辦承擔。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校內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在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向區教育局和中揚鎮黨委、政府報告情況,協調、協助相應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市教育局請示報告。
三、預防和信息報送機制
(一)預防
學校要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章制度與工作部署,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工作責任;改進學校安全管理,加強學校管理者和全體教職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設;做好應對校園安全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設施、設備和經費落實。
(二)信息報送
1.信息報送原則。發生突發事件的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和中揚鎮黨委、政府上報事故信息,信息要詳實準確,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要及時續報。
2.信息報送機制。在發生突發事件后,以電話、緊急文件形式報告區教育局和中揚鎮黨委、政府。由于事故原因導致無條件上報書面材料,可先口頭報告,事后補報書面材料。
3.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采取的措施、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等。
(三)信息發布
要按照區委、區政府以及區教育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布工作由區教育局辦公室、督查室統一安排。必要時,請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要區分不同情況,把握信息發布和輿論的主動權。信息發布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
四、善后與恢復
學校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快學校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要關注師生的心理、情緒變化,積極轉化師生的心理行為問題,要總結經驗教訓,調查、總結原因,找出預防、預警和處置環節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對管理上的薄弱環節進行整改。
五、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學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學校應儲備充足物資,保障應對突發事件的需求。
(三)資金保障
學校應急資金納入年度預算予以保障。
(四)人員保障
學校應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
(五)培訓演練保障
學校應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隊伍的技能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宿遷市宿城區中揚初級中學
2024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