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深化職稱改革,提高教師職稱聘任工作的質量,落實教師工資待遇,激發廣大教師創優爭先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真正體現優資優酬,公開、公平、公正的
原則,特制定此職稱晉級兌資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晉級兌資原則
1、 先評選先兌資原則。
以個人獲得職稱時間為標準,先評選先晉級兌資。
2、 教齡長短原則
以個人參加工作(教齡)時間為準,先工作先晉級兌資。
3、 年齡大小原則
在同等條件下,年齡大的教師先晉級兌資。
二:兌資對象及比例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宿城區教師行為規范十條禁令》和學校規章制度。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年度考核未評為不合格和未受到行政處分的教師。
2、通過人事局評審和認定,已獲得相應的任職資格的受聘教師。
三:晉級兌資程序
1、 書面申請:凡符合條件在規定時間內自己先向學校職稱晉級兌資工作領導小組遞交書面申請。未交書面申請者,按自愿棄權處理。
2、 考評評審:由學校晉級兌資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方案對待聘老師進行全面考核。
3、 張榜公示:將考核結果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示5天。
4、 考核結果在公示期后向區人社局上報兌資人員名單予以兌資,如果對晉級過程中有異議,在公示期內書面校兌資領導小組提出,兌資領導小組會對整個過程進行審核、并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