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為擴大房票政策受益面,落實好有關房票通用的部署要求,推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打通市、縣、區之間的購房通道,實現全市通兌,放大政策效應,加快促進經濟回穩向好,我局聯合市發改委、財政局、資規局、市場監管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同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房票通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于10月8日印發施行。
二、主要內容
《通知》共6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擴大安置房票使用范圍,優先推行實施。全市范圍內所有征遷、搬遷、改造項目,包括已啟動實施尚未簽訂補償協議的棚改(含集體土地)項目,城市更新涉及的改造項目,農房搬遷項目,交通、水利等各類工程涉及的房屋拆遷項目,均優先推行房票安置。家庭成員持有多張房票的,票面金額可以并用,房票支持一次轉讓或贈與。
(二)新增無房居民房票購房,擴大政策受益面。意愿在我市購房的無房居民,向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管理部門申請,出具購房地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無房證明即視為房票購房憑證,購買房票購房項目庫中房源,可享受在現行市場化銷售價格的基礎上由開發企業再讓利。
(三)市級財政分攤補貼資金,實現全市通兌。居民使用安置房票可購買全市范圍內房票購房項目庫中房源,并享受購房優惠。同時可以申請政府補貼,補貼比例按《實施方案》執行,最高可獲得房票使用金額10%的補貼。跨縣區購房的補貼資金由購房所在地財政承擔80%,市級財政承擔20%,縣區財政先行全額支付購房人補貼,市級財政承擔部分統一結算。無房居民房票購房不享受房票政府補貼。
(四)大力推動政策落地落實,夯實主體責任。各縣區強化全市“一盤棋”意識,打破地域限制,積極動員開發企業,參與房票通兌,簽訂房源入庫協議,及時對外公示,房源全市范圍內開放選擇,同時做好財政資金保障,確保安置房票購房政府補貼及時發放、開發企業房款足額結算。各縣區盡快完成房票政策優化,實現房票全市范圍的通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