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宿遷市中心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一步放大房票安置政策綜合效應,打通市、縣、區之間的購房通道,實現全市范圍內房票通兌通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安置房票使用范圍。全市范圍內所有征遷、搬遷、改造項目均優先推行房票安置,包括已啟動實施尚未簽訂補償協議的棚改(含集體土地)項目,城市更新涉及的改造項目,農房搬遷項目,交通、水利等各類工程涉及的房屋拆遷項目。被征遷、搬遷、改造家庭的成員(配偶、父母、子女)持有多張房票的,票面金額可以并用,購房按份共有。房票支持一次轉讓或贈與。
二、新增無房居民房票購房方式。意愿在我市購房的無房居民,向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管理部門申請,出具購房地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無房證明即視為房票購房憑證,購買參與房票通兌的商品房項目中房源,可享受在現行市場化銷售價格的基礎上由開發企業再讓利,優惠幅度實行“一項目一政策”,具體由屬地對外公布。
三、安置房票購房全市通兌。征遷、搬遷、改造項目涉及的居民使用安置房票,可在全市范圍內參與房票通兌的商品房項目中購房,享受優惠,并可以申請房票購房政府補貼,補貼比例按《實施方案》執行。即:自出具房票之日起3個月內購買本區域內新建商品房,給予房票購房使用金額部分10%的獎勵;在其他縣區購房的,給予房票購房使用金額部分5%的獎勵。第4個月至第6個月內購買本區域內新建商品房,給予房票購房使用金額部分6%的獎勵;在其他縣區購房的,給予房票購房使用金額部分3%的獎勵。跨縣區購房的補貼資金由購房所在地財政承擔80%,市級財政承擔20%,縣區財政先行全額支付購房人補貼,市級財政承擔部分統一結算。無房居民房票購房不享受房票政府補貼。
四、科學合理供應土地。尚未開工的棚改安置房項目,原則上暫緩實施,根據地區實物安置需求,合理規劃,統籌協調消化現有存量安置房源。
五、夯實縣區主體責任。各縣區強化全市“一盤棋”意識,打破地域限制,積極動員開發企業,參與房票通兌,簽訂房源入庫協議,及時對外公示,房源全市范圍內開放選擇,同時做好財政資金保障,確保安置房票購房政府補貼及時發放、開發企業房款足額結算。各縣區盡快完成房票政策優化,實現房票全市范圍的通兌。
六、強化房票監督管理。各縣區切實做好房票政策實施細則制定,加強房票安置選房網簽備案的日常監管工作,提升補貼受理窗口“一站式”服務水平。市住建局動態更新各縣區參與房票通兌的商品房項目并公示,每季度向市財政局反饋全市跨縣區房票購房政府補貼發放情況,便于結算。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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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宿遷市財政局 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