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一級事項
二級事項
公開主體
內容要素
1
行政處罰
執法大隊
2
行政處罰
執法大隊
3
行政處罰
對學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單位未將實驗、檢驗、化驗產生的不屬于危險廢物的廢水納入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處罰信息
執法大隊
4
行政處罰
對建(構)筑物爆破、拆除、建設工程施工單位不停止施工或者作業的處罰信息
執法大隊
5
行政處罰
對物業服務企業未將公共收益和預收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存入銀行專用賬戶的處罰信息
執法大隊
6
行政處罰
對物業服務企業減少專業人員數量和物業服務面積,物業服務的質量、等級達不到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標準的處罰信息
執法大隊
7
行政處罰
執法大隊
8
行政處罰
對建設單位未按照相關標準將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經費交至專有賬戶的處罰信息
執法大隊
9
行政處罰
對城市供水單位使用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凈水劑及有關制水材料的處罰信息
執法大隊
10
行政處罰
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時間少于二十日的處罰信息
執法大隊
11
行政處罰
對監理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時,未向建設單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的處罰信息
執法大隊
12
行政處罰
對監理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發現施工單位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處罰信息
執法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