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 | 宿城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 ||
| 索引號 | 321302/2021-00123 | 分類 | 依法行政工作報告 ??其他 ?? 報告 |
| 發布機構 | 宿城區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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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效 | |||
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大考之年”。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和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宿城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以創建“市級法治縣(區)”和“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為契機,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實。在加強政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服務效能,為推動“強富美高”新宿城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第一責任,高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1.緊抓關鍵少數,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切實發揮核心領導作用,認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區政府五屆三十三次和三十四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強調要樹立明確的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在補短板、強弱項的同時突出優勢、培育亮點,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緊扣示范創建活動,縱深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成立以區長為組長的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宿城區創建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創建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動員部署會暨依法行政工作推進會,明確要強化全區“一盤棋”的思想,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依法執政能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積極打造“陽光政府”上夯實基礎,力爭到2021年底創成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
3.緊盯任務落實,實行督查考核責任制。切實發揮督查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對照《法治政府建設任務分解表》實行定目標、定責任、定時限的考核責任制,將法治建設納入區委政治巡察。加強對全區各有關單位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動態掌握,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及時整改、及時回頭看,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地落實落到位。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提高政務服務水平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強化“用戶思維”,夯實“不見面”審批服務工作基礎。在做好“一張網”各項網上事項動態維護的基礎上,完成手機APP 30個移動應用、53個端口接入,進一步拓展服務功能。二是強化“服務思維”,打通線上線下多樣化服務渠道。完成812項權力事項分批次進駐便民服務中心,打造政務服務24H自助服務區,開通“宿城區便民服務”微信公眾號,推行云柜“延時服務”機制,實現“8小時”外收辦件。三是強化“整合思維”,推動審批服務創新突破。全方位推進工業企業全生命周期審批事項改革,梳理建立“三單一目”,推動“承諾件”轉“即辦件”、告知承諾制審批等創新機制,積極打造個人“全生命周期”的服務閉環。我區信用承諾簡化審批工作有關做法被市“協調辦”列為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四是強化“下沉思維”,推進基層“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全力落實基層“三整合”工作,出臺《宿城區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方案》,加強基層政務服務陣地建設和業務推進,實現政務服務“多點可辦、就近可辦”。
2.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出臺《2020年全區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推進方案》《宿城區2020年優化企業全生命周期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要點》,明確評價要求及目標任務,對指標推進按季度開展監測和通報。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推行“不見面辦稅”模式,切實減少企業辦稅成本。通過打造“全鏈通”模式,企業開辦實現線下2個工作日內辦結。持續開展“法企同行”活動,組織法官深入企業開展走訪調研,接受法律咨詢100多次。
3.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出臺《2020年宿城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從事前事中事后進行監管,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信用信息產品應用,今年以來在財政資金申報、審批辦理、干部提拔等多環節應用信用核查約1.5萬人(戶)次,對30余例嚴重失信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實施聯合懲戒,營造失信懲戒大格局。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全區25家成員單位均完成一單兩庫建設,雙隨機抽查完成率為100%。
4.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體制。一是建立宿城區“1+32+N”應急預案體系:制定一個全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梳理編排涵蓋四大類32件區級專項應急預案,實現應急預案全覆蓋。二是防災減災宣傳形式多樣。編寫了《災情初報新手一點通》《報災救助常用10表》《防災減災知識宣傳百問百答》等宣傳資料全區普發,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三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提升企業安全管理能力新模式,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化監管平臺,通過遠程監測、在線監控、重點管控達到監管全覆蓋。
5.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決打好藍天、碧水、凈土、青山保衛戰。區法院通過典型案件巡回審判,擴大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影響力;貫徹生態修復理念,將已建成的二灣生態修復基地作為開展法治教育有力平臺。多家單位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動物資源類刑事案件辦理機制的意見》,統籌各方力量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區檢察院牽頭出臺《關于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協同推進點位長制、河長制工作的實施意見》,開展“藍天碧水”公益保護專項行動;建成公益訴訟隨手拍平臺,拓展公益訴訟線索發現渠道,將線索報送納入網格化監管體系。
6.全面落實依法防控疫情任務。一是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組織體系,形成覆蓋區鄉村三級集中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組建規范化、專業化急救隊伍。二是加強企業復工復產法治保障,出臺《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意見》、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意見”,發布復工復產法律風險及防范指南,服務企業復工復產有序進行。
7.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一是暢通司法救助渠道。建成高標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整合10余項功能,提供一站式快捷法律服務。二是法律援助應援盡援。現已建成以區法律援助中心為樞紐,區有關部門為依托,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為骨干,街道社區、村居為基礎的法律援助工作網絡。三是開展審務工作進基層活動。鄉鎮、街道共建立25個審務工作站,優選56名法官及助理擔任“法治書記”掛鉤村居,開展法律宣傳和“無訟村居”創建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實現政府管理法治化
1.加強規范性文件動態化管理。堅持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開展兩年一次清理工作,并將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2.嚴格落實政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制度。根據《宿城區人民政府法制審核工作規則》的規定,明確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嚴把制發“入口”,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的“三統一”制度,按照規定時限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同級人大備案,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
(三)推進依法民主科學決策,提高政府決策水平
1.加強重大行政決策規范化建設。出臺了《宿城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宿城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明確對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的剛性約束,每年區政府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布。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制度,拓寬公眾參與渠道,準確評估決策風險,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
2.嚴格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定《宿城區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的跟蹤反饋和檢查。重大行政決策制定、實施情況作為年度考核決策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重要內容。今年以來區紀委監委共辦理6起因行政決策責任追究案件。
3.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認真組織區政府法律顧問參與重大涉法事件會辦,對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資產處置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覆蓋區、鄉兩級黨政機關的政府法律顧問網絡已初步形成。2020年,法律顧問參與區政府重點難點問題會辦會50余次,審核各類文件60余份,提出法律建議120余條,有效提高行政決策質量。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1.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為整合基層執法力量,出臺《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方案》《宿城區鄉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首批下放42項行政處罰權,以“誰移交、誰指導”為原則,通過行政執法人員培訓、鄉鎮執法人員跟班學習、下放部門實地指導等形式切實提升鄉鎮執法人員的綜合執法水平。
2.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出臺《宿城區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嚴格落實“誰執法誰公示”原則,加強對行政執法全過程有效記錄,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中的作用,確保行政執法每個環節都合法合規。目前,全區28家行政執法機關、10個鄉鎮人民政府均已制定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相關文件并嚴格執行各項要求,開展三項制度專項檢查2次。
3.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堅持“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定期進行審核清理,今年,全區共174人參加考試取得執法資格。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錯案責任和違規執法追究,常態化開展單位內部評議考核工作,讓司法監督、內部約束督促執法人員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4.完善“兩法銜接”制度機制。成立“兩法銜接”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明確線索移送、信息共享、協作通報等工作機制。今年以來,共召開聯席會議5次,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備案14件,監督公安機關立案2件,督促行政機關移送涉罪案件13件。多部門會簽《關于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文件,聯合開展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資源、市場管理秩序等民生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切實維護民利民生。
5.常態化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成立宿城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對各行政執法機關、鄉鎮綜合執法局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執法人員管理、執法卷宗規范化等詳細檢查。目前,對全區重點執法領域單位開展3次執法監督檢查,印發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通報2次;組織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開展專項執法卷宗評查2次,對存在問題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
(五)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1.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一是積極開展政務新媒體清理備案工作。在全市率先開展政務新媒體規范整合,嚴格規范日常管理,備案運營政務新媒體由53家下降至11家。二是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試點工作。創新編制方式,按照部門職能整理目錄,在全市率先完成轄區試點領域部門及鄉鎮街道目錄編制工作,被市政府辦推薦為“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示范區”。三是高標準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完善政務公開專欄,多方式開展“六保六穩”政策解讀,今年以來,共公開信息30005條,直播政府會議9次,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23件。
2.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定期向區人大報告工作、向區政協通報情況,高質量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的提案。2020年區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建議128件,區政協委員提出提案189件,區相關部門均在規定期限內給予答復,辦復率均達到100%,滿意率均達到99%以上。
3.拓寬監督渠道。完善行政機關違法行為投訴受理制度,接受社會公眾時時監督,對存在問題及時調查了解和反饋 。充分發揮網絡問政的重要作用,創新推行12345熱線工單溯源制,有效提高訴求工單辦結率、服務滿意率。截至目前,全區共受理網絡問政55513件,滿意率達98%以上。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1.積極探索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一是構建“12348”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打造線上線下非訴訟糾紛化解綜合平臺,實現訴與非訴全面對接。今年11月,全省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現場會在我區召開,《宿城“五大行動”構建“12348”非訴糾紛解決機制》獲省司法廳張武林副廳長批示。二是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創新“一所一員一律一顧問”工作模式,推動人民調解融入網格化社會治理;新建小板凳、解語花、艷華等家事調解工作品牌,有力維護和諧家庭關系和基層社會穩定。今年9月,宿城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榮獲稱號“江蘇省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三是發揮訴前調解積極作用。區法院與區司法局共同出臺《關于選聘特邀律師參與訴前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以訴前調解委員會為平臺,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今年以來,法院訴前調解委員會共調解案件7007件,調解成功2663件,調成率為38.02%。
2.嚴格規范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印發《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嚴格規范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辦理流程。一是堅持復議為民理念。強化行政復議監督糾錯功能,提高被復議機關答復標準;探索復調對接機制,將調解貫穿于辦案全過程。截至目前,我區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2件,受理17件,審結14件(含2019年結轉結案1件),制發行政復議意見書2份,無直接糾錯案件。二是行政應訴工作水平不斷提升。各有關單位嚴格執行應訴案件報告制度,明確專人聯系溝通,認真做好應訴答辯工作。嚴格落實行政敗訴案件“一票否決”、責任追究制度,倒逼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全區共新收行政應訴案件50件,一審已結案37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為100%。
3.建立健全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印發《宿城區全面推進行政調解工作實施方案》,按照“1215”總體思路,設立一個行政調解中心、夯實兩級行政調解組織、配強一支行政調解隊伍、建立五項行政調解機制,推動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有機銜接。今年以來辦理行政調解件793件,有效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初期。
(七)多措并舉推進落實,筑牢法治政府建設基礎
1.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堅持區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領導干部年度述法,各鄉鎮街道、各部門領導班子每月進行集體學法。通過“法治大講堂”、法律顧問講座、干部在線學習等各種方式豐富全區行政工作人員學法內容,增強法治培訓實效。
2.全面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推行“誰執法誰普法”“以案釋法”“媒體公益普法”三個責任清單,形成全區普法工作“大合唱”。成功創建四個市級法治鄉鎮街道,建成全市首個民法典廣場和“法護未來”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基地等,打造的宿遷市宏基運河大橋憲法公園獲評第七批“省級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區法宣辦每月通過“宿城微普法”微信公眾號推送當月全區普法掠影,展示普法成果,今年來年共推送12期普法掠影,共計開展專項普法活動702場次。
3.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督查考核。圍繞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細則進行督察評比,對工作不力、任務落實緩慢的單位進行約談整改,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構建從黨政主要負責人到一般工作人員的法治政府建設閉環責任體系。
三、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與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設要求相比,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法治意識、法治能力有待提高。少數領導干部、單位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夠認識,在找準突破口、抓住關鍵點、統籌謀劃上思路不廣、措施不活。二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夠到位。深化“放管服”改革還有較大空間,法治化營商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三是法治隊伍建設需進一步加強。司法機關和部門法制人員數量和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滿足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需要,缺少專業化法治人才。
四、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區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按照省、市提出的工作目標,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政府目標管理為統領,繼續推進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探尋促進我區法治政府建設提速轉型的最優路徑。
1.繼續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持續推進審批服務高效化、便民化,建設更優質的營商環境。打造服務型政府,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文化活動、建設法治惠民工程,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2.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深挖執法潛力。探索帶有柔性色彩的執法方式,實現懲教相結合。下一步,我區將選擇涉及行政處罰較多的城市管理、市場監管領域進行試點,探索說理式執法、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等讓群眾更有獲得感、尊重感的執法方式。
3.強化制約監督,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一是深入推進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并實行動態管理,充分發揮監察、審計、司法等部門的監督職責。二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在首批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選聘的基礎上結合社區黨員樓棟長的積極作用,壯大行政執法隊伍。充分利用好行政執法綜合監督信息平臺,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執法活動進行實時監督,直面存在的問題,規范執法行為。
4.打造專業化法治工作隊伍。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提高行政執法、司法行政隊伍的準入標準;探索建立法律職業從業者之間良性流動的人才吸納機制,達到術業有專攻;完善職業保障體系,加快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