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 | 宿城區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
| 索引號 | 321302/2019-00456 | 分類 | 依法行政工作報告 ??其他 ?? 報告 |
| 發布機構 | 宿城區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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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效 | |||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法制辦的大力指導下,宿城區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為主線,不斷夯實基礎,開拓創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取得了新成績,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提高。
一、統籌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設有力推進
(一)注重工作部署和落實。以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為目標,制定出臺《宿城區依法行政考核細則》、《2018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等文件,明確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任務和措施。結合《宿遷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要求,對區直部門和鄉鎮街道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實情況進行3次檢查,指出存在對存在問題,限期進行整改。年底,在“宿城在線”設立專欄,公開展示區直部門及鄉鎮街道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二)深化領導干部學法活動。多方位多層次組織學習培訓,提升法治思維。做到區政府常務會學法制度化,先后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宿遷市安全生產約談辦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領導干部法治培訓有序推進。7月份,組織全區100多名領導干部及重點部門執法人員參加區法院行政案件庭審。8月份,邀請市法制辦相關領導為全區300多名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培訓。10月份,分兩批次組織相關部門分管領導或執法人員走進高校進行法治培訓。
(三)加大法治宣傳力度。開展“德法進萬家·涵養文明城”系列活動,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以案釋法”、“媒體公益普法”三個普法責任清單為重點,針對不同社會群體,堅持德法并舉,推進“三治”融合;開展宿城區“法潤萬家”杯法治文化作品有獎征集活動;開展憲法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拍攝微視頻《新憲法我來唱》,參加司法部“我與憲法”優秀微視頻征集展播活動。
二、做好“放管服”,政府職能不斷轉變
(一)編制標準化權力清單。按照“三級四同”原則,全面厘清市區兩級部門權力邊界,梳理明確32個部門4484項權力事項。建立完善區級行政權力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制定出臺《宿城區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管理辦法》,根據國務院和省市取消、下放審批事項文件要求,及時調整更新區級行政權力清單,確保權力事項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今年全區共承接行政審批事項27項,其中,取消事項23項,委托、下放事項4項。
(二)規范“不見面”審批。嚴格落實《“不見面審批”標準化指引》要求,明確“不見面審批”概念、事項范圍、基本原則、審批過程、審批大廳、管理機制的規范化要求,提出了具體可操作的工作指引。目前,全區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征收、行政獎勵、行政給付和其他行政權力等6大類行政權力事項,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見面外,其余621項審批事項全部實現“不見面”辦理。 “網上辦”、“不見面”覆蓋率達到100%。
(三)優化審批流程。制定出臺《宿城區優化開辦企業施工許可流程實施細則》、《關于開展“3550”改革“月報季查年評”常態化推進工作的實施方案》,對30個涉建審批手續的權限劃分、辦理地點、辦結時限等進行了固定,將開辦企業審批時間由7天減少到3天;工業生產建設項目審批由130多個工作日減少到50個工作日以內。全區開辦企業全流程辦理平均時限2.49天,最優案例1天;施工許可平均辦理時限28天,最優案例16天,全面實現“3550”改革目標。
(四)建立幫辦代辦機制。出臺《政務服務“1+N”幫辦代辦工作實施意見》,全面推行預約上門“管家式”服務、一人全能“全科式”代辦,實現“坐等審批”向“靠前服務”、“一專多能”向“全科全能”轉變。目前,全區共建立區級代辦中心1個,鄉村代辦點195個,明確代辦員320名,幫辦投資建設項目196個,代辦便民服務事項1674件。
(五)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一單兩庫一細則” 將法定檢查事項全部納入“雙隨機”監管,真正實現“檢查事項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檢查”。通過“列清單”、“雙隨機”、“適度查”、“用結果”,不斷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和政府部門監管行為,徹底解決執法不公、執法擾民現象。目前,全區共梳理隨機抽查事項154項,確定執法檢查人員903人,建立抽查對象庫47個,覆蓋監管對象79246個。“雙隨機”監管實施以來,共開展檢查47批次,涉及檢查對象1400余家,查處、責令整改113家。
三、完善決策機制,提升行政決策水平
(一)規范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出臺《宿城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嚴格落實《宿城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明確承辦單位和期限,對未履行程序事項堅決不予討論。制定區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清單,明確報告部門、報告時間。嚴格執行市民代表列席區政府常務會議,充分聽取公眾代表意見,把公眾參與落到實處。
(二)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顧問管理機制,讓政府法律顧問規范化開展工作。全年共審核招商引資協議、城區房屋征收決定、信訪答復意見書等政府重大合同(協議)和文件150余件,確保政府行為的合法性。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已由原先單一的承辦案件,逐步拓展到機關單位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實發揮了法律“智囊團”作用,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進了法治政府建設。
四、嚴格執法監管,注重執法實效
(一)嚴格執法監管。開展執法人員管理工作,對新進執法人員全部經過培訓考試,取得執法資格,從源頭上保證執法的公正性。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崗位責任制,建立嚴格的錯案責任和違規執法追究制度,不斷完善用制度管理、讓群眾監督、靠自我約束的有效監管機制。如城管分局制定的《執法人員行為規范》,對執法標準和巡查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為規范執法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二)加強重點領域執法。以群眾關心關注的民生問題為執法重點,開展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專項檢查80多次,查處違法案件150多件。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排查,排查各類企業300多戶、在建工程35個,涉及2000多農民工切身利益。開展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專項整治和校外培訓機構整治,共取締14家無證無照或超范圍經營單位。開展京杭運河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依法約談當事人130人次,下發整改通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64份,移交司法機關處理2人,全面完成整治任務。通過一系列執法行動的開展,進一步提高了廣大人民群眾社會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多措并舉,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一)推動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發揮區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優勢作用,注重吸收專家、律師等專業人士的意見建議,提高辦案專業化水平。制定行政復議立案審查標準,出臺國有土地房屋征收及農村土地確權等重點領域的案件審查規則,探索類型化案件審理制度。完善辦案流程,改變以前以書面審查為主聽證為輔模式,做到復議案件必開庭審理,現場充分聽取當事人雙方意見。今年以來,區政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45件,目前審結42件,其中維持14件,復議申事人撤回13件,駁回復議申請6件,撤銷1件,確認違法2件,不予受理6件,做到案結事了。
(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督促落實《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對每個行政訴訟案件做到答辯應訴到位,領導參加庭審到位,備案登記到位。定期和市區兩級法院溝通交流、通報訴訟案件情況、組織庭審觀摩等活動,促進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與行政審判的良性互動。今年以來,市中院受理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14件(含去年結轉),涉及房屋征收、工傷認定、土地確權、行政處罰等類型。全區無行政敗訴案件,區政府領導出庭率100%。
(三)健全完善大接訪機制。依據黨的群眾工作路線,以及中央和省、市關于信訪穩定工作的總體部署,創新實行“每月制定一份接訪計劃、每天編發一期接訪簡報、每月進行一次接訪簡析、每月開展一次督促檢查”的“不虛不花、務實管用”的黨員干部大接訪“四個一”工作機制。通過區級黨政領導干部大接訪,一大批久而未解的民生訴求得以解決。省政府和省信訪局領導蒞區考察指導,明確提出將在全省推廣我區的“四個一”大接訪機制。
六、加強監督,不斷健全監督制約機制
(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將“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程序,建立完善網站、微博、微信、APP“四位一體”的政府信息公開體系,今年以來公開信息15421條,直播政府會議9次。強化政策解讀回應訴求,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審簽、部署,通過政府網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回應事件和解讀政策594次。進一步強化督查考核,創新建立“現場檢查、上門培訓、當面解惑”工作機制,全力推進重點工作落到實處。
(二)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監督。行政權力運行必然受到監督制約,把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作為剛性約束。高質量辦理區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的提案,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審議意見進行認真研究處理,對法院生效判決不打折扣履行到位。2018年區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建議102件,區政協委員提出議案185件,區相關部門均在規定期限內給予答復,辦復率均100%,滿意率均超過99%。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落實審議意見7次,落實區法院生效判決1次。
(三)完善社會及輿論監督。完善行政機關違法行為投訴制度,接受社會公眾對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中的亂作為、不作為等行為的投訴反映,對存在問題,區紀委區監委采取談話和立案查處等措施 。把網絡問政作為社會輿論監督的重要方式,全力做好網絡問政工作,多次召開網絡問題評議會、協調會,了解民意,推動網絡問政工作高效落實。至目前共接到網絡問政3.5萬件,滿意率達96%,在全市縣區排名第一。
2018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在全面要求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個別單位對行政決策程序的重要性認識不夠,行政決策程序剛性約束沒有落實到位。二是隨著復議案件數量增加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標準提高,法制機構及人員的能力還不能完全適應新要求,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提升。三是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設還存在一些短板,按部就班多,創新舉措少。
2019年,宿城區將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深入貫徹十九大精神,嚴格按照國家、省、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要求,多措并舉,做好新年度的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
一是進一步推動法治政府機制建設。建立工作督查機制。對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牽頭部門,實行工作報告制度,對完成時限,成果形式等開展專項督查。建立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制度。細化報告內容,切實履行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任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強化政府法制機構建設。借助機構改革契機,選優配強區鄉兩級法制機構人員,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深入推進“不見面”審批標準化,拓寬“不見面審批”的途徑,逐步實現審批服務事項全部“不見面”、全程“不見面”。逐項編制標準化工作規程和辦事指南,進一步壓縮開辦企業、施工許可時限,力爭在“3550”改革基礎上,實現最短2個工作日開辦企業、2天內辦理不動產登記、30個工作日辦理施工許可證“2230”目標。
三是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督和效能。按照省市要求,積極做好機構改革后,綜合執法工作順利銜接和運行。繼續開展聯合執法,加強不同部門在同一區域和同一領域協作,提高執法效能。啟動新一輪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工作,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以執法信息化建設和卷宗管理為載體,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四是進一步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加強行政復議人員能力建設,做到“走出去,請進來”,組織培訓座談交流,提升辦案人員能力。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強化出庭考核,加強應訴工作培訓,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質量。完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聯動,做到信息互通,形成化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