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 | 宿城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
| 索引號 | 321302/2016-00051 | 分類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其他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宿城區政府 | 發文日期 |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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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效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15年宿城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年報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通過宿城區政府信息公開網和區檔案局、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場所公布。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527-82960952;郵政編碼:223800)。
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做法
2015年以來,我區嚴格按照“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規范機制、強化管理,拓展平臺、重視引導”的要求,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區政府及15家鄉鎮(街道)、區直所有部門均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區鄉兩級政府及部門共選優配強信息公開專兼職人員共計56人;圍繞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任務,下發了《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當前全區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通知》,對全區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進行了安排和要求,明確了各項重點工作的牽頭部門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區政府辦公室作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積極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推進和落實,定期培訓并召集相關部門和單位研究會辦解決信息公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二)規范制度建設,強化管理。規范信息報送和審核機制。信息審核發布層層把關,重要信息實行雙審核制度,保證信息發布“零”錯誤,凡是《條例》規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信息,及時、主動進行公開,同時,完善信息公開多元化和便民化機制。
1、對政府重大事項、區內重要工程招標、單位招聘在網上公示,發布企業單位用工信息,構建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的橋梁,全年共發布招標信息56條,招聘信息90條。
2、公布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政府部門專項資金管理清單、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等6張清單,梳理全區20個部門(單位)2084項行政權力事項,區原有193項行政審批事項只保留行政許可32 項,精簡率達84 %。

3、著力協調處理好涉及民生公益,涉及多個地區、多個部門的申請事項公開,加強對公開工作中復雜疑難問題的研究。通過各種公開渠道共發布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勞動就業、醫療衛生等信息320條。
(三)加強平臺建設,多渠道公開。在發揮“宿城在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渠道的同時,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通過宿遷日報宿城專版、圖書館、檔案館、文化館、“宿城在線”政務微信和“宿城之聲”政務微博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其中“宿城在線”政務微信經過半年多的試運行,2015年7月正式上線運行,全年推送310多期,發表信息980多篇,選用圖片460多幅,在全市政務微信周排名中一直穩居第2至第5名,在騰訊微信新媒體指數測評中也始終位居全市政務微信前列;“宿城之聲”政務微博目前擁有粉絲量2.55萬,2015年發布各類信息3177條,其中被網友轉發820多條。


(四)加強政策解讀、開展輿論引導。對涉及經濟發展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措施、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較強的重要政策法規,同步制定解讀方案,通過信息公開平臺及時發布權威解讀稿件,及時做好科學解讀,有效開展輿論引導。對涉及本地區的重要政務輿情、重大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依法按程序第一時間通過網上發布信息、接受媒體采訪等方式予以回應。為群眾提供客觀、可感、可信的信息,發揮正面引導作用。全年共發布政策解讀信息18條。
二、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區政府高度重視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年初區領導召開代表建議和委員提辦理交辦會,對辦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切實將辦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2015年,由區政府部門和單位辦理的區兩會建議提案共225件(議案建議67件、提案158件),代表委員滿意率超過94%,取得了社會各方面理解支持、推動改進政府工作的良好效果。同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4〕105號)要求,采取摘要公開的形式,在“宿城在線”政務微信微博公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產業集聚發展和工業轉型升級等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4件。
三、政府信息公開基本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1、公開內容: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560條。其中:政府網站公開網站發布信息5873條,包括政府常務會議11條,財政信息92條,民生信息83條,區政府及辦公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2條。

2、公開形式:(1)政府門戶網站。在“宿城在線”上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社會公眾可以方便查閱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依申請公開”欄目向區政府和各單位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查閱公開申請辦理狀態。(2)公共查閱點。指定區檔案局、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圖書館為區級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查閱點。2015年共接受公眾查詢3757人次。(3)新聞發布會。2015年區政府及組成部門共召開或參加新聞發布會12場,主要涉及工業、農業、民生、環境、安全生產等方面。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全部在規定時間內答復。
(三)收費情況。目前,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申請事項提供政府信息暫未收費。
(四)咨詢處理和社會調查情況。2015年區政府辦公室共接受社會公眾電話咨詢6943人次。為了解我區實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效果,掌握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和評價,我區專門組織對區政府信息公開滿意度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98%以上的群眾對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滿意或比較滿意。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2015年全區收到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案件0件,區政府作為被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復議案件1件,處理結果為駁回復議請求。
四、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問題仍然較為突出,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綜合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認識不到位。部分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總結、分析工作經驗和存在問題,對下一步工作沒有計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
二是公開流于形式。部分政府信息公開主體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內容簡單、流于形式的現象。信息公開的形式普遍比較單一,只公布了機關的機構設置、工作流程、規劃方案、機關工作的制度等簡單的信息,《條例》要求的主動公開的信息空缺較多。
三是公開不及時。部分依法屬于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仍然存在著公開不及時、形式不規范、內容不具體等問題。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積極圍繞政府信息公開重點,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著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開重點,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一是進一步夯實政府信息公開保障基礎。區信息公開工作以前由區電子政務辦負責,為突出信息公開的專業性和精細化,區里將成立專門的信息公開辦公室,充實人員,統籌負責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部門單位同時要明確具體的科室負責信息公開具體工作;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經費,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的深度和頻率。
二是進一步建設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及時公開,并認真做好答復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不斷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常化、常態化。
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這一平臺,實現所有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網公開,同時,不斷拓展新的公開渠道,創新公開形式,豐富公開內容,以更加貼近、方便公眾的形式,及時公開社會關注的政府信息,切實提高辦事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轉變政府職能,更好地為公眾提供便利的服務。
四是進一步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督促檢查。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考核目標,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督促檢查,特別是信息發布數量、內容更新、信息質量等方面,進行定期督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督辦整改,年終考核總結,研究和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附件: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5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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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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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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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6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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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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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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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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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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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5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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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23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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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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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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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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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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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12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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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1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1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18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8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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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2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2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2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2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2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2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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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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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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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有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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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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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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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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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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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4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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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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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3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578 |
單位負責人:張 勝 審核人:周福昌 填報人:王順
聯系電話:0527-82960952 填報日期: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