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 | 宿城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
| 索引號 | 321302/2015-00688 | 分類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其他 ?? 報告 |
| 發布機構 | 宿城區政府 | 發文日期 |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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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效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14年宿城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年報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
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做法
2014年以來,我區嚴格按照“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明確責任、規范管理、穩步推進”的要求,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機構建設完善工作制度。及時調整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保密審查領導小組成員,各責任單位也及時對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機構設置進行調整,加強人員設備配置。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制度》等工作制度,為推進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開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改進平臺功能拓寬公開渠道。進一步拓展公開內容,加大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住建、公共交通等民眾關注的信息公開。目前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年訪問量超過20萬人次,并呈現出逐年增加的良好態勢。推進公開場所建設,繼續強化區檔案局、圖書館和行政服務中心等信息公開查閱點建設,區政府及政府各部門定期將應該公開的文件移送至檔案局,在工作日接受公眾查詢。按照“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特例”原則,及時網上公開政府信息,方便民眾通過查閱點網上查閱信息。
(三)加強業務培訓規范工作運行 。注重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綜合素質。2014年共組織召開政府信息公開會辦會或座談會6次;舉辦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3次,參培人員達354人次,培訓主要對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和后臺操作管理進行了詳細講解。對依申請公開的辦理和歸檔進行了詳細的解讀,統一了依申請公開受理登記和公開告知書以及答復格式。通過培訓有效地提升了工作人員的操作水平和業務能力,為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高效運轉奠定了基礎。
(四)加大督查考核提升公開成效。根據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辦法,區政府信息公開牽頭部門每月對各單位網上公開政府信息情況進行通報,每季度對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上門督查,現場檢查指導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對制度不健全,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限期整改并在年終依法行政考核中予以扣分。目前大多數部門已能按條例要求,在信息產生的20個工作日內規范公開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開基本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1、公開內容:截至
2、公開形式:(1)政府門戶網站。在“宿城在線”上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社會公眾可以方便查閱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依申請公開”欄目向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和各單位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查閱公開申請辦理狀態。(2)公共查閱點。指定區檔案局、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圖書館為區級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查閱點。2014年共接受公眾查詢3852人次。(3)新聞發布會。2014年區政府及組成部門共召開新聞發布會12場,主要涉及工業、農業、民生、環境、安全生產等方面。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件,全部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答復。

(三)收費情況。目前,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申請事項提供政府信息暫未收費。
(四)咨詢處理和社會調查情況。2014年區政府辦公室共接受社會公眾電話咨詢6943人次。為了解我區實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效果,掌握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和評價,我區專門組織對區政府信息公開滿意度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98.2%以上的群眾對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滿意或比較滿意。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2014年全區收到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案件0件。收到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件1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1件。
三、政策措施及熱點輿情解讀回應情況
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制度》等工作制度,積極回應社會熱點輿情,及時公布相關政策解讀。區政府門戶網站就《宿遷市市區物業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關于社區衛生服務站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宿遷市市區物業管理辦法》、《中心城市農貿市場長效管理制度》、《加快鄉鎮醫院發展的意見》、《宿遷市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中考招生政策》、《宿遷市證照聯動監管實施辦法》、“宿遷英才計劃”、《市區小額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等相關文件和規章制度進行了全方位政策解讀。同時,在“宿城在線”網站開辦“問卷調查”、“意見征集”、“領導信箱”、“宿城之聲”微博等專欄,強化政民互動,回應群眾關切。
四、存在問題和2015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問題。2014年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極個別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工作的主動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不夠強,極個別部門對政策文件等信息公開時間超過規定期限的現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改進措施。2015年,我們將按照市政府的統一要求,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公開制度,加強載體建設,規范公開內容。重點做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一是擴大主動公開范圍,凡是《條例》規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事項,都要及時、全面、主動公開;積極推進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房屋征收、公共交通等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二是加大培訓指導力度,以開展日常業務指導和培訓交流會為抓手,提升工作人員業務能力。三是進一步加強監督考核,在堅持每月不定期巡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監督手段,采用投訴信箱、監督投訴電話、意見征集等形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我區政府信息公開水平。
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4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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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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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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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3435 |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644 |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2028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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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354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177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65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02 |
|
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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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開行政審批信息數 |
條 |
4 |
|
(二)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數 |
條 |
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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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開本部門財政信息數 |
條 |
70 |
|
三、回應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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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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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12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8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8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8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15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6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四、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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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5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3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2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5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5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5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4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1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五、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1 |
|
(一)維持具有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1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七、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八、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九、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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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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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56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
2﹒兼職人員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