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制依據
本專項預案編制依據下列法律法規及預案:
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生產、生活區域內發生的,由恐怖分子或組織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襲擊事件,主要有:
(一)當恐怖分子強行、沖擊闖入宿遷移動公司時;
(二)重點部位發現可疑人員、可疑車輛、可疑物品時;
(三)恐怖分子在庫內實施放油、放火、爆炸、破壞設備設施時;
(四)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設備設施被恐怖分子破壞,發生油品泄漏、火災、爆炸時。
恐怖襲擊造成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火災爆炸時,執行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火災爆炸應急預案》;造成跑、冒、漏油時,執行《油品跑、冒、漏溢油應急預案》。
3 應急組織及職責
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成立恐怖襲擊應急救援指揮部,針對該預案下設指揮組、保衛組、信息組、后勤組。
3.1組成人員
1、處置組組長:曹營
2、處置組副組長:陶金 耿旭 張璐璐 紀坤 張俠
3、處置組構成:
指揮組:校長室
保衛組:安穩辦
后勤組:總務處
信息組: 辦公室 電教室
3.2 主要職責
處置組組長:全面負責應急處理工作;根據形勢做出決定;制定臨時對策,適時發布命令、通告;對所需的人、財、物進行總體調撥。
處置組副組長:協助組長對恐怖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完成組長下達的任務。組長不在時副組長代行其職責。
指揮組:在處置組組長的帶領下,組織救援工作,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對突發恐怖襲擊的應急處理工作。
保衛組:及時了解恐怖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規避恐怖事件造成的風險并向學校有關領導匯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組織初期的救援工作,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嚴防死守;對現場情況進行拍照、錄像等取證工作;通知派出所支援處理事件。
后勤組:負責后勤保障,調動車輛、物資,組織對傷員的搶救工作。
信息組:負責協調指揮各組開展工作,保障各項指令的上傳、下達,做好簡報匯編及防護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報告現場情況。
4 恐怖襲擊事件處置原則
a) 安全第一:處置決策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國家安全、人員安全、財產安全為最高原則,必要時,可以小的代價避免重大的損失發生。
b) 統一指揮:事件處置以服從國家、地方應急機構為主,統一指揮。
c) 適時果斷處置:抓住時機,果斷決策,力爭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將危害和損失降至最低。
5 預防與預警
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應針對恐怖襲擊可能引起的突發事件開展風險評估及危害識別,采取預防控制措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5.1 預防
5.1.1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應組織人員對校區設備設施、建構筑物等、生產生活設施等進行徹底清查。
5.1.2做好在職人員、外來人員的基礎信息排查。
5.1.3嚴格封閉化管理,對所有人員、車輛一律憑出入證出入,并嚴格登記管理。特別是進校車輛搭載人員、裝載物資要嚴格檢查,嚴防火種、爆炸危險品及其他可疑物品進入庫區。
5.1.4 加強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配電間、機房、辦公區、教學區的值守和監管,嚴禁閑雜人員進入該區域,發現可疑情況,可疑物品不得擅自處置,及時向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應急指揮部和公安機關報告,重大情況可越級上報;
5.1.5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視頻監控、周界報警、可燃氣體報警等系統保持完好,并專人值守;
5.1.6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5.2 預報、預警信息獲知
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應通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信息:
a)國家政府通過新聞媒體公開發布的預警信息;
b)獲取地方政府利用新聞媒體公開發布的預警信息;
c)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告知的預報信息;
d)對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經風險評估得出的事件發展趨勢。
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詳細了解事件情況,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以及政府發布的預警信號,結合實際情況,應對事件做出如下判斷:
a)是否應啟動恐怖襲擊應急預案;
b)是否需要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的支援;
c)應立即采取的防范措施。
5.3 預警
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根據預測結果,應做好以下工作:
a) 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的規定時,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b) 不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的規定,但對學校有影響時,指令門衛、視頻監控、周界報警值班室進入預警狀態;制定并落實反恐怖襲擊的應對措施,做好預防恐怖襲擊的各項防范工作。
6 應急報告與應急指令
6.1 報告程序
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發生本預案范圍內的恐怖襲擊事件或發生計算機信息系統被大規模攻擊事件時,應在啟動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同時,按照規定的程序逐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地方政府報告,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6.2 報告內容
6.2.1 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應急辦公室報告,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 被襲擊目標的單位名稱、襲擊部位、時間、現場情況及所采取的措施;
b) 人員中毒、傷亡情況;
c) 設備設施受損情況;
d) 建(構)筑物破壞情況;
e) 現場的氣象狀況;
f) 與當地政府匯報、溝通及當地政府采取的措施情況;
g) 救援請求等。
6.2.2 在處理過程中,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應立即跟蹤事件的詳細情況,并隨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應急辦公室報告,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恐怖襲擊事件應急報告內容一覽表)的內容。
恐怖襲擊事件應急報告內容一覽表
|
恐怖事件 報告內容 |
恐怖分子強行、沖擊闖入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實施爆炸、放油、放火、破壞時;重點部位被恐怖分子破壞,發生爆炸;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發現可疑人員、可疑物品。 |
劫持公共交通工具 |
襲擊、劫持員工 |
|
恐怖襲擊事件的性質、類型 |
√ |
√ |
√ |
|
所用介質(放射性物質、生物戰劑、化學毒劑)、火工器材及其它武器的名稱、數量 |
√ |
√ |
√ |
|
襲擊手段 |
√ |
√ |
√ |
|
是否有境外勢力插手、人員參加等情況 |
√ |
√ |
√ |
|
所使用的交通工具 |
√ |
√ |
√ |
|
被襲擊目標(對象)的單位名稱、地理位置 |
√ |
√ |
√ |
|
被襲擊部位 |
√ |
|
|
|
火勢大小及爆炸波及的范圍 |
√ |
|
|
|
周邊居民的分布和人員疏散情況以及周邊地勢、地形 |
√ |
|
√ |
|
財產損失情況 |
√ |
√ |
|
|
道路交通管制情況 |
√ |
|
√ |
|
重要設施的破壞情況 |
√ |
|
|
|
現場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 |
√ |
√ |
√ |
|
應急人員及器具器材的到位情況 |
√ |
√ |
√ |
|
被劫持船舶/交通工具情況(所屬單位、船舶/車型、船舶/車號、被劫持時間、航/路線、水域、地理位置等) |
|
√ |
|
|
被劫持船舶/交通工具的任務性質、航/路線 |
|
√ |
|
|
被劫持船舶/交通工具所載人員情況(船舶/車務人員、安全員人數,有無重要人物及境外人員) |
|
√ |
√ |
|
劫持船舶/交通工具分子情況(人數、性別、年齡、國籍、民族、作案工具、劫持手段,所提出的要求、目的) |
|
√ |
√ |
|
被劫持船舶/交通工具目前所處位置、劫持船舶/車輛分子的位置、是否進入駕駛艙/室、船舶/公共交通工具損壞程度、所采取的措施、所剩燃油量、行駛狀況等 |
|
√ |
√ |
|
船舶/其他交通工具被劫持前和被破壞前的情況 |
|
√ |
|
|
救援請求 |
√ |
√ |
√ |
7 應急響應
7.1 應急準備
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應急指揮部接到恐怖威脅信息報告后,應做好下列工作:
a)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地方政府部門報告,并成立應急指揮部;
b) 隨時掌握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安保防恐狀態,當符合應急預案適用規定范圍啟動條件時,立即下令啟動本預案。
c) 安排應急值班,檢查事件應急救援物資配備情況,必要時立即安排專人負責采購。
d)做好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四周的安全防控工作,加強四周的安全警戒。
e) 向上級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協調和求援.
f) 當發生本專項預案以外的次生事故時,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啟動相應的其它預案。
7.2 應急處置
各應急小組在預案啟動后,應立即按照分工進入應急工作狀態,成立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應急指揮部,并在上級主管部門及地方公安等政府部門到達后,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應急指揮部立即移交指揮權,并協助救援。
7.2.1 當受到爆炸物品、化學毒劑大規模及人員破壞襲擊時:
a)設點:根據風向和現場情況,合理設置現場應急指揮部的位置和受害人員安置點;
b)隔離、疏散:對事件發生危險區域實行隔離,劃定安全區域,封閉事故現場,上級在指揮部指令下,配合地方公安機關緊急疏散轉移周邊的居民和群眾到安全區域,執行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
c)搶險救援:
①應急人員應佩戴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進入事件現場,及時調整隔離區的范圍,減少次生災害,及時轉移受傷、中毒人員;
②當恐怖襲擊的目標是生產、儲存、運輸設施事件時:立即切斷與被襲擊部位相連的工藝流程、電力系統;控制泄漏源,實施堵漏;發生火災時,在控制火災的同時,應對周邊其它設施進行保護,有爆炸或建筑物倒塌征兆時,現場全部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確定現場不會發生次生事件險情,全力救助傷員;應急處置時應注意使用防止產生火花的工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d)宣傳:采用多種方式向周邊群眾宣傳危害信息和急救措施,做好穩定群眾情緒、消除恐怖心理和預防恐怖襲擊等方面的宣傳工作;
e)當重要設施受到火災爆炸襲擊時,同時啟動《火災爆炸應急預案》。
7.2.2發生劫持員工襲擊事件時
a) 了解、跟蹤監視被劫持車船及其它交通工具的行駛路線、方向、速度;查清被劫持車船的型號及所載人員、貨物等情況;
b)被劫持現場負責人應盡量滿足劫持者所提出的全部要求;被劫持單位應盡一切努力將劫持者引向應急指揮部指定的位置;繼續對劫持者進行勸降直至放棄處置;如果發現劫持者有實施致人死亡的跡象時,現場負責人有最后決定權,可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設法將其制服。
c) 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應急指揮部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應急辦公室及地方政府報告,必要時提出使用反劫持武(特)警部隊的請求,并派人跟蹤監視被劫持人員的方向、速度、車號等情況;
d)現場應急指揮部立即與被劫持人員建立信息溝通渠道。通過直接與劫持者進行對話、勸降和談判工作,力求穩定劫持者情緒,了解劫持者人數、攜帶的武器和其動機目的等,為突襲和強攻作準備;
e)按照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被劫持人員盡量采取麻痹劫持者、勸降劫持者的方案,爭取盡早停靠在指定位置進行處置;
f)談判人員對劫持者提出的要求,一般不當場拒絕,可先作允諾、托詞,延長時間,避免僵局;
g)配合地方政府對劫持者實行武力解決。如果劫持者已經被勸降或被制服,配合公安部門押解劫持者,緊急疏散安置人員,做好調查取證工作,醫療救護人員搶救傷病員。
7.2.3 發現可疑人員、可疑物品時:
a)立即對可疑人員控制,檢查人員是否攜帶爆炸等危險物品,安排專人對可疑人員進行談話,了解該人員的身份情況、真實動向,以便采取措施;
b)對可疑物品進行隔離,設置警戒區域,禁止盲目搬動、移除,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報公安機關處理;
c)立即停止作業,關閉閥門,必要時切斷除消防以外的電源;
d)分組校園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檢查是否有可疑人員及可疑物品;
e)加強警戒執勤力量,嚴格落實封閉化管理措施,做好人員、車輛等檢查。
7.2.4相關專項預案啟動
當利用爆炸手段襲擊生產設施時,除本預案外,立即啟動《火災爆炸應急預案》;當恐怖襲擊達到其他應急預案的啟動條件時,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7.3受傷人員救護
救護組人員對在現場受傷的人員應進行現場緊急應急處理,必要時將傷員送往醫院,并與120急救中心保持聯系。
7.4應急救援保障
7.4.1學校接到險情后,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反映現場的情況。
7.4.2學校立即著手準備應急器材、物資及相關圖紙與資料。
7.4.3學校應保證用車,并根據需要隨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求增加車輛。
7.4.4學校立即與地方公安、消防、醫療等相關單位聯系,請求救援(相關單位名稱及聯絡方式詳見附表)。
7.5新聞報道
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信息收集傳遞工作。
8 應急終止
經應急處置后,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報告同意后,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a) 恐怖襲擊事件現場所有人員完全脫離險情,受傷人員得到妥善救治,被疏散的人員處于安全場所;
b) 重要設施險情得到有效控制;
c) 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d) 社會影響減到最小。
8.1 后期處置
8.1.1 應急總結
8.1.2 應急終止后,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編寫應急總結,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 事件情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波及范圍、損失、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發生初步原因;
b) 應急處置過程;
c) 處置過程中動用的應急資源;
d) 處置過程遇到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吸取的教訓;
e) 對預案的修改建議。
9 應急培訓計劃
9.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技能培訓、緊急逃生)
9.2其他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崗位應急處理和疏散逃生技能)
9.3周邊地區應急響應知識培訓(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調負責)
10 應急演練
每年組織不少于1次本預案應急演練。 演練方式可采用桌面推演、功能演練、全面演練等三種方式。
11 評估和修訂
根據主客觀條件變化及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針對暴露的問題,對預案的可行性進行自我評估。本預案由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審批發布,并組織人員每三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12 附件(啟動預案時填寫)
附表1: 指揮組人員名單及聯絡方式
附表2 :專職消防隊人員名單及聯絡方式
附表3 :救援組名單及聯絡方式
附表4 :回收組名單及聯絡方式
附表5 :搶修組名單及聯絡方式
附表6: 通訊聯絡組名單及聯絡方式
附表7 :后勤保障及救護組名單及聯絡方式
附表8: 警戒組名單及聯系方式
附表9: 環境監測組名單及聯系方式
附表10:搶救應急物資配置表
附表11:消防器材配置
附表12:地方醫療、消防服務及相關單位名稱及聯絡方式
附表13 搶險應急物資配置表
|
序號 |
品名 |
規格 |
數量 |
存在地點 |
備注 |
|
1 |
防爆開關接線箱 |
|
|
倉庫 |
|
|
2 |
防爆照明泛光燈 |
|
|
倉庫 |
|
|
3 |
電纜、拖線盤 |
|
|
維修班 |
|
|
4 |
防爆搶修工具 |
|
|
倉庫 |
|
|
5 |
輕便式多功能強光燈主體 |
|
|
倉庫 |
|
|
6 |
微型防爆頭燈 |
|
|
倉庫 |
|
|
7 |
強光方位燈 |
|
|
倉庫 |
|
|
8 |
防爆電筒 |
|
|
倉庫 |
|
|
9 |
防爆工作燈 |
|
|
倉庫 |
|
|
10 |
鋼絲軟管(米) |
|
|
倉庫 |
|
|
11 |
防爆轉子泵 |
|
|
倉庫 |
|
|
12 |
管道泵 |
|
|
倉庫 |
|
|
13 |
橡膠圍油欄 |
|
|
倉庫 |
|
|
14 |
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 |
|
|
消防值班室 |
|
|
15 |
碳纖維復合氣瓶 |
|
|
消防值班室 |
|
|
16 |
便攜式可燃氣體報警器 |
|
|
倉庫 |
|
|
17 |
全景式呼吸面罩 |
|
|
倉庫 |
|
|
18 |
超聲波測厚儀 |
|
|
倉庫 |
|
|
19 |
車輛防火罩 |
|
|
倉庫 |
|
|
20 |
泡沫液 |
|
|
消防泵房 |
|
|
21 |
鋁桶 |
|
|
倉庫 |
|
|
22 |
鋁盆 |
|
|
倉庫/ 發貨場 |
|
|
23 |
200L油桶 |
|
|
倉庫 |
|
|
24 |
鋁勺 |
|
|
倉庫/發貨場 |
|
|
25 |
木塞 |
|
|
倉庫 |
|
|
26 |
蛇皮袋 |
|
|
倉庫 |
|
|
27 |
鐵絲 |
|
|
倉庫 |
|
|
28 |
扁擔 |
|
|
倉庫 |
|
|
29 |
藥箱 |
|
|
醫務室 |
|
|
30 |
擔架 |
|
|
倉庫 |
|
|
31 |
太平斧 |
|
|
消防值班室 |
|
|
32 |
撬棍 |
|
|
維修間 |
|
|
33 |
發電機 |
|
|
發電間 |
|
|
34 |
隔熱服 |
|
|
消防值班室 |
|
|
35 |
救生衣 |
|
|
倉庫 |
|
|
36 |
救生圈 |
|
|
倉庫 |
|
|
37 |
木銑 |
|
|
倉庫 |
|
|
38 |
圓塑料桶 |
|
|
倉庫 |
|
|
39 |
工業鹽 |
|
|
倉庫 |
|
|
40 |
麻袋 |
|
|
倉庫 |
|
|
41 |
木推 |
|
|
倉庫 |
|
|
42 |
復合收油皮龍 |
|
|
倉庫 |
|
附表14: 消防器材配置
|
序號 |
消防設備、設施 |
存放地點 |
數量 |
|
1 |
消防清水泵 |
消防泵房 |
|
|
2 |
消防泡沫泵 |
消防泵房 |
|
|
3 |
清水消防栓 |
現場周圍 |
|
|
4 |
泡沫消防栓 |
現場周圍 |
|
|
5 |
Φ65水帶 |
消防箱 |
|
|
6 |
Φ19mm水槍 |
消防箱 |
|
|
7 |
8kg干粉滅火機 |
現場周圍 |
|
|
8 |
滅火毯 |
現場周圍 |
|
附表15: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名稱及聯絡方式
|
單位名稱 |
電話 |
|
火警 |
119 |
|
盜警 |
110 |
|
醫療救護 |
120 |
|
交通事故 |
12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