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項里學校
(宿遷市實驗小學、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學院路校區)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2024年8月修訂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規定,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抓好師生經常性的防火宣傳、火災自救等方面教育工作。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消防責任制和消防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協助領導、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伍,抓好消防隊伍的業務學習和訓練工作。
五、按規定標準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固定專人管理,定期進行維修和更換。
六、發生火警火災,要立即報告消防支隊,并積極組織撲救,事后要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七、經常組織重點防范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如:食堂、車棚、辦公室、專用教室的等,及時發現漏洞,迅速整改排險。
八、定期總結評比,表彰先進,推廣經驗。
九、對違反規定者要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造成事故的要追相響應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