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學生突發事件發生,保障在校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育人環境,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所稱“學生突發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學生發生意外等事件。
(二)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 蔡瀛
副組長:陳瑾、高常勝、伏耀亮、陳小明、夏仰家
成 員:伏建明、李年順、張亭、李剛、蘇衍航、徐金鑫、李林林、陳輝、臧翔翔及全體教職工
(三)處理程序
1、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校長報告,酌情上報。
2、先期處理發生突發事件后,除了向有關領導及時報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員應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教師做好先期處理(如: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搶險救災等工作),要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可分別撥打110、120或119;并抓緊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獲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處理先期處理之后,事件處理組應將整個突發事件的經過、應急處理措施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匯報處理意見,及時做好善后工作。
(四)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的處理
(1)學生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還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并立即實施救治。
(2)班主任獲悉情況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3)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案件的偵查工作。
2、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后,應自即向學校領導匯報,同時及時進行調查了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3、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的處理。學校每一位教職工都是應急處理小組的成員,面對應急糾紛時,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學生發生打架或群毆事件,立即勸阻,并呼喊近處教職工,共同制止糾紛。
(2)學校分管領導和班主任或年級負責人在獲悉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診所診治,若事態嚴重,送縣醫院或立即撥打120請求幫助;同時班主任或輔導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匯報。
(3)發生學生傷亡的,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將后果嚴重的學生打架事件,在2小時之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5)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盡早向目擊者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及時查清突發事件的原因和經過。
(6)相關人員應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
屠園初級中學
202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