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人員
1.身體健康,反應靈敏,識別力強,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由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下統稱“無人機”)系統生產者依規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操作證書。
3.植保作業時應佩戴眼部防護裝備(護目鏡或面罩)、呼吸防護器,穿戴合適的防護服(包括手套)。噴灑毒性較強的藥劑時,須備齊必要的臨時藥品和工具。
4.下列情形者禁止操作:老、弱、病、殘和皮膚損傷未愈者;在哺乳期、孕期的婦女;過度疲勞、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人員;患有妨礙安全操作疾病的人員。
二、作業機具
1.所有危險的部位,應固定永久性的符合相關規定的安全標識。操控設備應具有顯示無人機的實時位置、高度、速度等信息的儀器儀表。
2.常規作業飛行活動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150千克,最大飛行真高不超過30米,最大平飛速度不超過50千米/小時,最大飛行半徑不超過2000米,具備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監視能 力,全程可以隨時人工介入操控。非常規作業飛行活動按《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執行。
3.作業前應檢查無人機連接件的緊固性、傳動裝置的運轉靈活性、電池儲備、通信鏈路信號等,確保機具技術狀態良好。
4.無人機應按規定實名登記。無人機運營人應當對無人機投保責任保險。
三、作業環境
1.天氣晴朗,風力等級3級以下,環境溫度5℃~35℃,禁止在雷、雨、霧及其他影響作業安全的天氣作業。如在夜間作業,應配置夜航燈;禁止在夜間進行超視距作業。
2.起降地點周圍5m范圍內應無障礙物,作業路徑應均勻覆蓋作業區域。作業區及周邊10m范圍內應避免有電線桿、樹木及建筑物等影響作業的障礙物。植保作業區應遠離養殖場、學校、醫院及居民生活區,遠離水源地、牧草地等其他生態敏感區。
四、作業要求
1.植保作業前,應確認藥劑的質量、有效期、毒性等有關情況,按照農藥產品標簽或使用說明書控制藥液的濃度和劑量。操作人員應處于上風口,并注意下風口是否有人員、作物、財產等易受作業影響的情況。
2.作業時宜選擇自主模式,減少使用手動模式。操作人員應保持對無人機的關注,不得從事與作業無關的事情,禁止操作人員雙手脫離遙控器或操控設備。使用手動模式時,禁止關閉避障功能。
3.起飛降落、作業飛行時,現場人員與無人機始終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或參照廠家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安全距離,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區。
4.作業結束后應停止發動機,關閉遙控器電源,并將遙控器置于工具箱內,取出鑰匙。清理完畢現場藥液和殘液后方可撤離或轉場作業。
五、停機入庫和保養要求
1.清洗機具各部分,確保沒有農藥殘留,徹底排空藥箱中的殘留物。
2.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場所,遠離火源及腐蝕性的化學物品。
3.無人機電池充電時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要求進行充電,防止發生起火事故。
六、應急處置要求
1.作業時遇到突發緊急情況,應優先采用制動或懸停操作,不宜盲目進行拉升、降低無人機高度或轉向等操作。當出現緊急狀況時,應將無人機以最快方式飛離人群,并盡快降落或迫降。
2.無人機發出更換電池的警報后,應及時停飛,更換電池。
3.作業時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作業,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害的,及時采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并向事故發生地農業農村部門報告;造成人員死亡的,還應向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