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車中心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區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 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強領導。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由副校長、班主任為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教育學生飲水飲食要注意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學生右側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搶道,不玩耍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違反規定在樓梯處亂跑,不在樓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準在校園內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時間可確定在校、班會、晨會中,可在集體組織的活動之前,也可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6、財產管理確定專人負責,財務檔案由主管會計負責,現金由出納員負責。各個辦公室的資料、物品、設備均由各個教研組長或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教室一切物品、設備由班主任負責。
7、后勤處設有校舍、設備檢查記錄,每月檢查一次,若發現有危險應及時停用或維修,特別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澇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8、放學時各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提前和托后放學,且以班級為單位站隊放學,由值日者組織,一律通過學校正門。
9、嚴禁學生學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路。
10、值日教師要認真負責,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員的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11、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12、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墻或房墻構筑建筑物。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旁設置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責任人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范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①迅速報警(110)。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癥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并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可來校上課。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系了解情況。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逃脫手段。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月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六、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或值周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學校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制度
為了進一步落實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
神,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確保師生人身及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工作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廣泛進行安全法律法規的教育,形成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氛圍。
二、班級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有責任和義務對所轄區的安全進行
有組織地經常性地全面檢查,為全校師生的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三、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任為本部門第一責任人,年級組長為本年級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本班級第一責任人、責任要落實到具體人頭上,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進行定期檢查、定人、定位檢查。
四、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安全檢查,并明確檢查內容,重點和方法,促進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庫房、電腦機房、實驗室、食堂、眾一公寓、財務室及其它專用教室等均為檢查的重點部位。電器、電
源、用水、煤氣及危險化學品為檢查的重要內容。
五、安全檢查要經常性進行。學校分為四個檢查領導小組,工會
主要負責檢查辦公室的安全隱患,政教處、團委主要負責檢查教室的安全隱患,總務處主要負責檢查食堂、庫房、眾一公寓及滅火器,教導處及保衛干部主要負責檢查各專用教室的安全隱患,每次檢查都要有詳細記錄,并及時將記錄表格交保衛干部處。學校辦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檢查外,元旦、春節、五一、暑假、國慶、寒假分別進行交次大檢查,安穩辦再進行復查,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機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并將檢查情況在校內進行通報或直接向領導匯報。
六、班主任每天放學后對教室進行小檢查,每周進行一次大檢查,
年級組長每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時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領導,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并限期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事后落實整改反饋情況。
七、對重大問題不報告的或對已報告問題不處理而造成損失的部
門及相關人員,將追究其責任;造成嚴重損失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或處罰。
八、嚴肅安全檢查登記制度。檢查中不能走馬觀花,流于形式或
出現漏查現象,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記錄要有檢查負責人和存有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落實情況檢查負責人要進行再復查。
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交通安全管理
1、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學校辦公室同意,登記后方可進入。
2、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衛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履行手續后方可放行。
3、各種機動車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定路線、速度行駛;進入校園后嚴禁鳴笛,嚴禁超速,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
4、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非停車區隨意停放。
5、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6、嚴禁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
7、經批準舉辦的校內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動和有重要來賓出席的活動,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安排交通和車輛管理。
8、未經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道舉行集會和進行體育娛樂活動。
9、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和隨意拆卸、移動校內交通標志和交通設施。
10、禁止任何部門或個人隨意阻礙交通、占用路面。確需占道施工,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提前報辦公室。
11、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2、有校車的學校或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車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檢查制度,確保校車和駕駛人符合運行要求。
二、校園外交通安全管理
15、臨近交通要道的學校、幼兒園,必須在校門口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燈、斑馬線和車輛禁停區(校門口左右各50米)
16、上、放學時間,接送學生車輛、公交車禁止在校門口車輛禁停區內停車。
17、市區繁華路段的學校,如上、放學期間不能執行管控地段(經交警部門批準,學生上、放學時段禁止車輛通行的路段)的學校,必須實行交警、老師聯合協管措施。
18、學校如有校車或租賃車輛接送學生,學校必須與駕駛員和租賃公司簽訂安全接送責任書,學校要協同交通運輸部門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同時,學校要指定負責人,對接送車輛進行管理,限定車速,嚴禁超載。
19、學生上、放學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輪車,禁止“三無”車輛、報廢車輛等其他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學校、交通運輸部門加強督查,及時報告。
20、如有校外集體活動學校需要租賃車輛時,必須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并與汽車租賃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每臺車要指定安全負責人,要明確限乘人數和行車路線。
21、幼兒園必須嚴格執行接送登記制度。幼兒接送原則上由監護人負責,監護人不能接送的,必須簽訂委托書,幼兒園不能將幼兒交給不認識或沒有委托的責任人接送。
22、學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規、彬彬有禮過馬路、安全文明行駛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學生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校園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有毒有害物品由化學實驗室統一管理。
二、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登記工作,及時做好新置有毒有害物品的驗收和入冊工作。
三、根據安全規則,劇毒、放射、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儲藏于專用危險品倉庫內。分開保管,嚴禁混放。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存放應貼好標簽,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無標簽藥品,必須經鑒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則以報廢處理。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總量。保持干燥、通風、陰涼。做好防盜設施,實行雙人雙鎖,雙進雙出。
四、有毒物品只限于實驗教學專用。
五、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有劇毒、放射、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時,及時填寫領用單,嚴格履行領用手續,做到有用必登,謹慎使用。并做好回收處理工作,防止危險物品失散。
六、實驗后有毒藥液應妥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隨意倒入下水道(此項制度責任人為任課老師)。
七、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毒品柜內的藥品移作它用,違者嚴加追究。有毒物品無論個人或單位,一律不得外借,如發現毒品外流,嚴厲追究保管人的直接責任。
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及其它應急物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個有關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時重申以下管理意見。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
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
飲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全校師生飲食飲水衛生和身體健康,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加強學校衛生飲用水監督檢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預防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傳染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兼職飲水衛生管理員;制定《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
2、教導處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教師用水和來客招待用水采用桶裝水,不采購無質量安全保障的桶裝水。做到:
(1)必須索取桶裝水(包括純凈水桶的)的生產單位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及所用飲水機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 2)飲水機必須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規程和清洗消毒書面記錄,清洗消毒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資質的專業機構承擔。(擬定每學期開學前、五一、十一、元旦長假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并索取詳細記錄。每周由總務科對飲水機進行清洗、表面保潔)
3、在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5、政教處、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干凈。不得將個人悲劇轉借他人。
(2)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3)一旦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要立即停止飲用,并向衛生室或總務處報告。
6、飲水衛生管理員對供水全過程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并有相應的記錄。
7、發現飲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傳染病現象,立即啟動《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停止師生的飲用水供應,并保護好水源,等待有關部門前來檢測。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衛生系統防疫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
8、各級各部門責任人因工作玩忽職守、瀆職將追究責任。
9、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裝水污染,出現重大飲水事故,要徹底查清原因,任何環節出現問題,將追查到底,找出責任人并處罰。
學生晨檢與考勤制度
學校堅持晨檢制度,每天早上早自習時前10分鐘由班主任負責檢查班內學生身體狀況及教室環境衛生、學生個人衛生。校醫負責全校的異常情況的排查。
1、檢查方法包括:
一看:是否有疲勞乏力、精神萎靡或精神恍惚,是否有痛苦病容,面部皮膚有無蒼白、潮紅、淤血斑點,有無咳嗽、咳痰、惡心、嘔吐等病癥;
二問:有無感冒、發熱、咳嗽、惡心、嘔吐、腹瀉,是否診治和是否接觸呼吸道傳染病人等;
三查:對可疑患病的學生,進行體溫測量,必要時請學校衛生技術人員進一步做檢查處理。
2、班主任發現各類傳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讓其與其他人接觸。
3、向醫務室醫師匯報,醫務室醫師診斷為疑似病人后及時向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政教處)匯報。
4、立即送至應急隔離室。
5、通知學生家長,送疑似病人到指定醫院就診。同時電話追蹤醫院診斷結果。
6、對超過3人以上有異常情況的,由校長室匯總后上報縣衛生防疫站、教育局。
7、對疑似癥狀者去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8、加強宣傳教育,安定人心,穩定學校秩序。
9 、如發生傳染病除隔離病人外,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病人到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10、堅持開窗通風制度,每天派專人負責教室的開窗。
11、堅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負責對各教室、專用教室的消毒。
是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著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休學者痊愈后要出示醫院證明并經學校同意方可回校學習。
校舍管理制度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學校整個管理工作的一個部分,通過加強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為學校創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學校總務處統管,并實行使用班級及各處室分管責任制,科組由科組長負責,班級教室由班主任負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負責。分配給教職工居住的宿舍,屬學校固定資產,居住期間由入住教職工負責,調離時無條件完好歸還學校。住宿生宿舍樓,由分管各幢的宿管老師負責。未具體分配使用的校舍,由總務處統籌負責。對于校舍的使用,任何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換和占用,不準私自改動內部裝修和結構等。
2.建立健全校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樓房圖紙,要整理歸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閱。如校舍產權變動、大修、拆遷、改建,需由學校校長室研究決定,并按有關程序,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3.校舍的修繕維護:
(1)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維修、改造,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門窗地板注意保養維護,墻壁地面要干凈無污潰,保持完好狀態。
(2)經常檢查各處室內網絡、水、電、窗簾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報修制度,確保正常運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