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期初由教研、備課組長制定出學期教研、備課計劃,確定每次活動的內容、主講(備)人。計劃不能按時完成、質量較差的扣除各教研、備課組長20分。
2. 保證雙周教研活動時間、每周的備課時間。每次活動時間不低于30分鐘,由教研、備課組長負責組織,各周活動主講(備)人根據安排提前準備好并認真做好活動記錄?;顒游礉M30 分鐘扣主講(備)人20分,缺一次教研或集體備課記錄的扣除記錄人20分。
3. 學?;蚋鞑块T組織的各科教師培訓活動、集體教研、備課活動,遲到、早退、影響活動秩序的,每次扣20分。原則上不得請假,未請假或未經批準不參加活動的每次扣50分。
4. 學校安排的校外培訓、聽課、會議等不參加的,每次扣50分,參加不及時被批評的,每次扣30分。
5. 活動期間不交頭接耳,不隨意進出,不接聽電話,違反要求每次扣10分。
6. 每次活動由學科負責人認真做好考勤,活動結束后將考勤結果上交教導處存檔,教務處隨機巡查活動情況,對參與人員進行核實,如考勤結果與巡查情況不一致的,以巡查情況為準。
7.本制度檢查結果納入年底考核,與績效考核部分不沖突,兩者可累計。
8. 男老師滿57周歲(196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女老師滿52周歲(197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提交申請,經校長室同意后,可不參加教研、備課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