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學校值班工作,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學校日常教學工作和在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特制定宿城區古城實驗小學領導與教師值班制度:
一、在學校教學和節假日期間安排輪流值班,由學校統一安排領導和教師值班,并發放四定值班及假期值班安排表。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安排。
二、值班教師必須按時簽名報到參與值班,不得遲到、缺席。有事必須提前向值班領導請假,由值班領導與學校協商另行安排替補值班教師。
三、值班領導和教師在值班期間,要忠于職守,不得隨意離校。值班期間須巡視學校辦公樓、教學樓、車棚、食堂、操場等的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切忌麻痹意。
四、及時處理學校突發性事件,發現有不良行為或不安全現象應及時、嚴肅阻止,不留后遺癥。
五、熱情接待來客人和學生家長,盡力解決客人和學生家長提出的問題和困難。
六、若遇暴雨等惡劣天氣,所有安排值班的領導和教師應隨時待命,服從學校安排任務,保護師生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
七、值班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值班記錄。
八、有下列情形者適當扣除績效考核費用
1.已經安排值班,不論有事無事,值班不到者;
2.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值班期間中途私自離校或半途而廢,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全部值班任務的;
3.值班簽到單上未簽名或不是親筆簽名(他人代簽)的;
4.每次到崗簽名后私自離校,按未參與值班處理;
九、本制度自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十、未盡事宜,由學校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