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備課:
1、備課態度不認真,目的不明確,重點不突出,內容不合理,方法不恰當,過程省略,有一節扣2分。
2、教案需滿三課時超前量,備課不按照進度的,有一節扣5分。
3、青年教師備簡案(工作三年之內),每節扣5分。
4、教案每一大課至少寫一次教后小結,每一節課都要有側記,缺一次扣2分。
5、檢查教案缺課時(按實際上課節數),缺一課時扣5分,每次檢查評價等第差者扣2分,檢查時缺交一次扣20分。
二、上課 :
1、不按時上、下課,有遲到或早退現象(興趣小組1:45交接學生),每節課應做到提前候課,如上課遲到在3分鐘之內扣5分,3分鐘之外,按曠課處理。無故曠課、中途離開課堂造成空堂的,按教學事故處理,發現一次扣100分,一學期累計曠課達3次以上(含3次)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2、無教案上課,發現一次扣3分。
3、不認真上課(與外人交談\學生做作業時教師玩手機\在教室內接打電話的\在教室內吸煙的\教師在課堂內做私事或做與本節教學無關的事),有一次扣10分;上課放羊式教學,發現一次扣10分。上課倚伏講臺或坐在椅子上教學(因病除外),發現一次扣10分。
4、未履行請假手續找人代課或個人隨意調課,有一節扣50分。(個人調課需向教導處報備),此項與出勤制度中曠工扣費不沖突。
5、值周領導或教導處進行隨堂聽課時,發現目的不明確,組織不嚴密,內容不正確,教學效果較差有一節扣10分。
6、喝酒進課堂的按教學事故處理,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7、體育教師不穿運動鞋上課,發現一次扣10分。
8、上課辱罵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將學生逐出教室,發現一次扣10分。
9、晨午檢的課堂秩序由班主任負責;興趣小組課按正課考核。
10、學期初每位任課教師由教導處指定一門科目對所教班級每位學生預設教學目標,期末教導處對教學是否達標進行考核,采取隨機抽測學生形式,對于教學成效明顯的教師在學校評選年度優秀教師中予以傾斜。
三、 科研獎勵:
基本功競賽、課堂教學類、教學輔導獲獎已由區教育局、區殘聯和學校進行單獨獎勵,不再進行重復計算。其它加分細則如下
|
項目 級別 |
論文(案例)分/篇 |
輔導獎 分/次 |
課題研究分/個 |
基本功/優課分/個 |
微課分/個 |
|
國家級 |
10\9\8 |
10\9\8 |
20 |
12\11\10 |
10\9\8 |
|
省級 |
8\7\6 |
8\7\6 |
15 |
10\9\8 |
8\7\6 |
|
市級 |
6\5\4 |
6\5\4 |
10 |
8\7\6 |
6\5\4 |
|
區級 |
4\3\2 |
4\3\2 |
6 |
7\6\5 |
4\3\2 |
說明:1、論文發表須在教育類刊物上(G字開頭)才予認可。
2、教學輔導獎以活動次數計算,不以獲獎學生數累加。
3、課題研究以結題證書為準(成員按標準一半計分)。
4、每次評選若同時獲得2個獎項,以最高獎項認定,不疊加獎勵,以上獎勵按照作品為主,兩個作者不疊加獎勵
四、交辦工作:
獎勵:
為充分調動教師積極性,引導教師參與學校整體安排工作,特制定此項。
1、教材編寫:每完成一冊參與人員計50分,牽頭人員按1.5倍計分。
2、省級項目(答辯通過):參與人員計50分,牽頭人員按2倍計分。
3、巡回指導:每人指導一所學校資源中心建設及相關工作,一學期計30分,牽頭人員按1.5倍計分。
4、其他事項:由分管領導上報校長室,視具體情況定奪。
處罰:
1、集中學習遲到或早退每次扣5分,缺席每次扣20分。
2、筆記缺一次扣5分,無學習筆記扣20分。
3、安排外出學習、聽課等無故推托不去,每次扣100分。
4、教導處或教研組安排的教研活動無故不參加的,每次扣50分。
5、教學人員聽課不少于規定節數,每少1節扣5分;聽課筆記不準抄襲,發現抄襲有一節扣3分。
五、完善資料:
1、送教上門材料、讀書筆記、學期計劃或小結, 缺一樣扣5分;無故不上交的扣20分。
2、學生檔案冊完成不了的少一人扣10分,未準時完成的一人扣5分。
3、學校布置的臨時筆頭任務沒有完成的,有一次扣5分;無故不交扣20分。
六、其他:
1、教者體罰學生造成后果的,視情節輕重,因體罰被上級部門追究責任的學校將積極配合問責。
2、在職教師參與校園外有償家教、或經商等行為一旦被問責,學校將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問責。
注:此考核細則由教導處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