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維護學校安全和穩定,及時有效地處置校內發生的社會安全突發性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提高學校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社會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師生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校園穩定,加強“平安校園”建設,促進學校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適用范圍
預案適用于學校發生各種突發事故后,在迅速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及時做好信息上報工作的同時,還必須根據不同突發事故的特點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與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與要求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由學校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并統一領導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根據事件組織和參與人員的歸屬情況及事件發生地點,確定主要負責處置的部門(年級)。
3.快速反應原則。事件發生后,要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知情者、信息員、值班人員等要切實做到: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4.堅持疏導、防止激化、區別對待原則。將法治宣傳、教育疏導工作貫穿處置全過程,堅持依法處置,綜合運用宣傳、協商、調解等方法進行處置。加強說服教育,防止事態激化和擴大。對暴力行為或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要及時、果斷采取措施,盡快平息事態。
5.盡可能減少損失原則。采取各種措施,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避免傷亡事故,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6.各方無條件配合原則。一切聽從指揮,服從大局,相互支持,共同配合,不推諉、拖拉、扯皮。
(二)工作要求
控制事態,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使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并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落實工作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工作延誤、瀆職,或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難、難事拖亂,產生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具體要求如下:
1.注意工作方法。在校長室領導下,各部門(年級組)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疏不可激”的原則,處置中要特別注意工作方法,慎重、依法、有序開展工作,防止因言語、行為等方法不當激化矛盾。
2.迅速封鎖現場。事件發生后,所在有關部門(年級組)應立即報告學校校長室,不得貽誤時機。接報后根據事態發展性質、規模,及時報告宿城區教育局領導,同時妥善采取措施,迅速封鎖現場,控制事態發展。
3.全力穩定未參與人員。各部門(年級組)要迅速動員,組織調動力量,全力穩定師生,避免擴大事態。
4.及時進行教育疏導。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一旦發現事件苗頭,所在部門(年級組)的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將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并向平息方向引導。防止事態擴大;積極利用廣播、網絡等宣傳工具,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
5.依法采取有力措施。當有鬧事者不聽勸告,繼續進行非法活動時,及時配合公安部門,依法強行制止。
6.妥善處理善后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各部門要繼續做好教育工作、穩定大局、化解矛盾等各項工作。要熱情做好服務,以進一步穩定情緒,防止事態反復。
各部門(年級組)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年級組)的安全穩定工作,主要任務是觀察動向,了解情況,掌握信息,及時報告校長室。
四、應急處置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崔超
執行組長:盧天輝
副組長: 周云文 羅永平 路 濱 肖亮 顧阿艷 李緒東
秦二彬 陳福昌
組 員:陸寒 耿雯雯 張二虎 朱永強 宋淼
施壯 田家楠 紀雄文 各年級長及全體班主任
南師附中宿遷分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匯編
一、火災事故
(一)報警、報告
學校一旦發生火險,應在第一時間撲救。如果火勢失控,要指派專人向119、110報警,并告知發生火災的位置、燃燒物種類、被困人員情況。立即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區教育局和當地黨委、政府報告。
(二)應對措施
(1)現場教師或工作人員的主要工作
第一個發現起火的人是火災現場第一目擊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起火險。
在火險無法撲滅且有失控趨勢時,立即撤離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圍的人報告火警。聽到火警后所有人員應該立即進入緊急狀態,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等師生聚集場所的教師或工作人員立即組織師生進行快速有序疏散。聽到火警但未在師生聚集地的教師或工作人員應迅速到達通道、樓梯間、通道口等重要地點進行疏散保護。 在火災現場的負責人要統一指揮,果斷命令距離火場最近的人員首先撤離,其余人員依次疏散。 將全體師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點并立即清點人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專人斷后清場,并確認人員全部撤出。
(2)部門領導主要工作
組織人員進行自救: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一部分人員(學校教職工)用滅火器、消防栓滅火;另一部分人搶搬較重要的物資和檔案、材料等。當火勢無法控制且可能威脅在場人員的安全時,要果斷決定停止自行搶險救災,命令所有人員撤離火場。指派專人迎候消防員,并告知火災位置、燃燒物種類、被困人員情況。指派專人切斷電源、氣源,關閉供油設備。如果火災發生在夜間,應堅持到人員全部撤離以后再切斷電源為宜。指派專人負責現場搶救,如發現有人受傷,馬上實施常規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三)善后工作
保護現場,配合消防、行政部門開展調查。根據調查結果確定整改方案,追查責任。對受傷人員進行撫慰。盡快組織力量修繕過火房間,重新配置教學設備。恢復教育教學正常狀態。
二、交通事故
(一)報警、報告
現場人員立即報警(122、110),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誤救助時間。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二)應對措施
事故現場的領導或教師要維持現場秩序、保護好事故現場,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有效控制肇事人,如發現肇事車輛已逃逸,可向事發現場的人員了解車輛號碼、顏色、車型等信息,以便于交管部門調查。按要求放置警示標志,防止過往車輛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傷員,應組織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搶救,囑咐其他受傷人員在原地不動,等待專業人員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將全體事故人員送往醫院進行全面檢查,確保不發生漏診。
學校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配合公安、急救部門進行救護。
(三)善后工作
通知家長到校(或醫院),準備好接待室,接待家長。組織教職工做好其他學生的心理疏導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成立相應工作小組,在上級部門領導下組織相關人員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傷亡學生家長撫慰、保險理賠等工作。
三、溺水事故
(一)報警、報告
當得知學生發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學校要立刻撥打110和120,請求警務人員和醫務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在組織營救或撥打求助電話的同時,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報告區教育局。
(二)應對措施
在現場的學校領導或教師要快速了解落水的準確地點與基本情況,迅速組織現場有經驗的成年人開展救助工作,搶救落水者。
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要迅速趕赴現場,與有關部門通力配合,迅速搶救。
當把溺水者打撈上岸后,應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進行搶救。對心跳、呼吸停止者,應及時進行心肺復蘇術,盡快恢復其正常的心跳與呼吸。進行初步的現場救助后,應該快速將溺水者送醫院進一步救治。
(三)善后工作
聯系出事學生家長,做好溺水死亡學生家長撫慰工作,協助做好保險理賠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進一步加強學生防溺水教育。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臨近湖面、水面的學校,應事先落實救援部門,配備專用救援設備。
四、擁擠踩踏事故
(一)報警、報告
踩踏事故發生后,學校要立即啟動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迅速撥打120、110,搶救受傷人員。在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
(二)應對措施
學校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將學生盡快疏散到安全地點,禁止無關人員滯留現場,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氣氛,避免再次發生事故。 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學校應指派專人(校醫、衛生教師)對傷員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為救治傷者贏得時間。
(1)大量出血不止的處置
受傷者傷及較大的動、靜脈血管,流血不止時,必須立刻采取止血措施。常見的止血方法有加壓包扎止血法和指壓止血法。加壓包扎止血法即用干凈、消毒的厚紗布覆蓋在傷口,用手直接在敷料上施壓,然后用繃帶、三角巾纏繞住紗布,以便持續止血。按壓止血法即用手指壓住出血傷口的上方(近心端),阻斷血流,達到止血目的。
(2)發生骨折的處置
發生骨折后,應設法固定骨折部位,防止發生位移。固定時應針對骨折部位采取不同的方式,可用木板、木棍加捆綁的方式固定骨折部位。受傷者發生骨折無大量出血,且事故發生地離醫院較近時,可讓受傷者原地不動,等待醫生救助。
(3)呼吸與心跳停止的處置
對呼吸與心跳停止的傷者,應采取人工呼吸與胸外心臟按壓的辦法進行搶救,但實施人工心肺復蘇救治者必須是接受過專門訓練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員。
(三)善后工作
學校要及時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特別是學生傷亡的情況。清理校舍,整合學校資源,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組織人員到醫院看望受傷學生,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治療、康復和醫療費等敏感問題。認真接待好家長,穩定家長情緒,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撫慰工作,協助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消除事件對學生心理的負面影響。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進一步完善教師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的值班制度。
五、建筑物倒塌事故
(一)報警、報告
當學校發生房屋、圍墻、廁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時,要根據災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撥打120、110,同時向區教育局報告,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全面指揮救援工作。
(二)應對措施
組織教師帶領所在班級學生,在第一時間迅速有序地撤離到安全地帶。 如來不及撤離,教師應組織學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時機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迅速采取切斷煤氣、電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發生,密切關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組織有救援能力的教職工開展有序的自救工作。 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三)善后工作
做好撤離到安全地帶師生的安撫工作,穩定情緒,消除事故對他們造成的心理影響。積極配合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保障臨時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認真接待好家長,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撫慰、保險理賠工作。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六、煤氣中毒事故
(一)報警、報告
當發現有學生煤氣中毒后,立即啟動校級應急預案,同時撥打110、120電話,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到位,開展搶救工作。
(二)應對措施
救助人員到達現場后先關閉氣源、開窗通氣。不在煤氣濃度過高的現場使用手機、開關電器,防止明火引發煤氣爆炸。救助者在進入和撤離現場時,匍匐行動更安全。
迅速將中毒者轉移到通風良好、空氣新鮮的地方。根據中毒程度現場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對輕度中毒者可將其攙扶到空氣新鮮的房間休息,首先要松解中毒學生的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暢,有條件的可以吸氧;對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時呼救;對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壓,并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三)善后工作
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區教育局匯報事故最新情況。 在上級部門領導下組織相關人員做好傷亡學生的家長安撫工作,協助做好保險理賠等工作。 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責任人責任。
七、大型群體活動事故
(一)報警、報告
在學校舉辦的各類大型文體活動中,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撥打110、120等緊急求救電話,并在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當地政府報告,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援救助。
(二)應對措施
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責任人要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繼發性事故發生。
學校和有關部門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部署,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
如出現師生傷亡等情況,立即組織有救助能力人員實施現場基本救助,等待專業醫療救助人員的到來。
(三)善后工作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做好學生的心理疏導和撫慰工作,消除事件對其心理的不良影響。 及時總結,進一步完善大型群體活動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八、校園爆炸事故
(一)報警、報告
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后,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立即撥打110,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
(二)應對措施
學校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秩序,檢查并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安全。
如果發現肇事者或直接責任者,應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在爆炸事故中應組織有救援能力的人員對受傷者進行現場救護,并撥打1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三)善后工作
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配合有關部門排查受損建筑,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穩定家長情緒,組織人員到醫院看望受傷學生,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治療、康復和醫療費等敏感問題。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消除事件對其心理的不良影響。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完善門衛制度,增強師生的防范意識和能力。
九、危險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一)報告
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物品泄露,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災難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區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同時設置污染區。
(二)應對措施
對有明確污染源的事故,應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對于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程度輕微的,應啟動學校相關應急預案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報告,由當地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對不明污染源的事故,應配合有關專家、技術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檢驗,查明危險品類型,確定主要污染物質以及產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況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立即組織人員實施。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危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學校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立即采取相應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師生撤離。重大污染事故,學校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三)善后工作
危險或危害排除后,學校應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好后續工作。 做好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如實通報污染狀況,消除家長、社會的心理恐慌。
十、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一)報告
發生斷電、燃氣泄漏等重大事故時,立即撥打110,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必要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
(二)應對措施
學校有關領導、負責同志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時做好師生的疏散工作,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做好現場保護,并聯系地方政府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三)善后工作
學校后勤部門要對校內重點場所以及供水、供電、供暖和通訊等關鍵設施做進一步全面細致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
十一、校園周邊安全事故
(一)報警、報告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后,學校要立即向區教育局報告,同時聯系當地黨委、政府和公安部門等獲取安全保衛援助。
(二)應對措施
加強門衛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員進入校園。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當地黨委、政府和公安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師生安全。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事故,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師生員工情緒,維護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三)善后工作
再次全面檢查校園周邊環境,細致排查有可能影響到師生安全的各種因素,及時向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部門報告,提請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及時解決問題,消除隱患。
十二、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
(一)報警、報告
組織師生實習、參觀、考察等集體活動時,發生意外事故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并撥打110、120。
(二)應對措施
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組織有能力的教師和學生積極開展自救工作。學校領導應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消除恐慌,確保學校內部穩定。
(三)善后工作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學生的理賠工作,慰問傷亡學生家屬。 對于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對師生、家長做好說服教育工作。做好師生心理安撫工作,穩定師生情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十三、學校食物中毒事故
(一)報警、報告
當發生疑似學生食物中毒時,學校立即啟動校級應急預案,同時撥打110、120電話,2小時內向轄區教育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及死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同時迅速開展救治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治療、早處理。
(二)應對措施
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聯系當地衛生部門(醫院),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食品,或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與中毒人員(特別是中小學生或病情嚴重者)家長、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組織人員對共同進餐的師生進行排查; 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取樣留驗;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工作;
按照當地政府和衛生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措施; 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區教育局和當地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并請求支持和幫助。
(三)善后工作
在學校適當的范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學校在采取上述應急措施的同時,應向當地衛生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十四、校園傷害事件
(一)保護師生安全
有歹徒闖入校園,校園傷害事件即將或正在發生時,學校保安員要立即攜帶鋼叉、防割手套等裝備趕到現場,首先將歹徒與師生隔離防止傷亡擴大,然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歹徒。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配合保安控制歹徒,保護師生安全。
(二)報警、報告
在保護師生安全的同時,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立即撥打110,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處置
公安部門到現場后,學校要配合做好控制歹徒、現場勘查、搜尋物證等現場處置工作。
(四)搶救、疏散
學校要控制好現場的秩序,組織有救援能力的人員對受傷者進行現場救護,協助120人員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盡快組織疏散學校師生到安全地方,檢查并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安全。
(五)善后工作
穩定家長情緒,組織人員到醫院看望受傷學生,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治療、康復和醫療費等敏感問題。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消除事件對其心理的不良影響。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完善門衛制度,增強師生的防范意識和能力。
十五、校園學生傷亡、失蹤等突發事件
(一)預防為主,加強教育。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要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認真開展學生身心問題的觀察和調查工作,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研究判斷,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做到防患于未然,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要加強對學生的尊重生命教育,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并建立健全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體系。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各司其職,相關部門系統聯動,協同配合,疏通信息傳遞的渠道,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應急工作快速靈敏,做到任何事件均有專人負責、有應對舉措。
(三)反應快速,措施果斷。一旦發生重大事件,即時上報,即時處理,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力求將危害及其不良影響程度控制在最小范圍之內。
(四)控制事態,防止激化。事件發生后,應及時采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受傷學生,保護好現場,并通知有關部門,加強對其他學生的宣傳教育,控制事態發展,防止因事件引起其他學生的情緒波動。
(五)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處置與搶救、疏散
公安部門到現場后,學校要配合做好現場勘查、搜尋物證等現場處置工作。 學校要控制好現場的秩序,組織有救援能力的人員對受傷者進行現場救護,協助120人員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六)善后工作
通知家長到校(或醫院),準備好接待室,接待家長。組織教職工做好其他學生的心理疏導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成立相應工作小組,在上級部門領導下組織相關人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傷亡學生家長撫慰、保險理賠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