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國家及地方教育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招聘原則
1.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招聘過程公開透明,確保所有應聘者享有平等競爭機會。
2. 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招聘條件,選拔優秀、合適的人才加入我校教師隊伍。
3. 依法依規原則: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法規,確保招聘工作合法合規。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1. 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工作的慢性疾病,符合體檢要求。
(3)適應教育教學要求,具備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2. 專業條件:
(1)全日制師范專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2)普通話水平達國家二級乙等以上,其中,語文教師要求普通話水平達二級甲等以上。
(3)符合教師崗位專業要求,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4)具備崗位要求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招聘程序
1. 發布招聘公告:在學校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招聘公告,明確招聘名額、崗位、條件及報名方式等。
2. 報名及資格審查:應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學校招聘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3.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試講等環節,考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綜合素質等。
4. 體檢與考察:根據考試成績,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階段,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
5. 公示與聘用: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
六、待遇及管理
1.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及地方規定的教師待遇,工資、福利、保險等按相關政策執行。
2. 學校為聘用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發展平臺,支持教師參加各類培訓、進修、學術交流等。
3. 聘用人員應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否則,學校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4.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 本制度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 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招聘計劃和招聘條件。
3. 招聘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通過以上制度,我校將規范教師招聘工作,確保招聘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為打造一支高質量、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奠定基礎。同時,也將有利于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我校,為學校的發展貢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