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發放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等部門《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9〕84號)、《宿遷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試行)》(宿教發〔2009〕90號)、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區人社局等部門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宿城政辦發〔2009〕137號)和區教育局《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宿城教發〔2009〕33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努力推動全校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發展。
二、考核對象
全校在編在崗正式教職工和特崗教師
三、分配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考核分配實行全過程公開透明、公平合理。
2.堅持按勞分配、優績優酬原則。考核分配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責任主要考核承擔工作量和工作態度,業績主要考核完成情況。實行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不得搞平均主義。重點向教學一線教職工、骨干教師及管理人員傾斜。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考核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征求廣大教職工意見,具有較強的操作性、針對性、實效性。
四、考核辦法
考核內容由工作量、教學實績、讀書基金、教師參加各級各類活動及在活動中獲獎等幾個方面組成,其中教師工作量占績效工資總額的55%,教學實績占35%,教科研5%,護送路隊及值班5%,其它各類工作以“教學六認真”為要求,按條例實行扣款,不設上限。讀書基金500元單獨考核。教師參加各類活動及在活動中獲獎將從績效工資中獲得獎勵,中考、小考按條例進行獎勵(獎勵的款項來源于學年各項扣款)。
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一)工作量(55%)
1.以學期為單位,教務處折算并計算總課時量,按績效工資總額的55%測出每一課時的具體費用(總額指減去班主任費用之后的數額),進而計算出教師學期工作量的總費用。
2.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工作計入個人工作量,早輔導、寫字課按一定標準折算,午值班計入個人工作量(標準由校長室確定)。
3.教干工作量按照以下標準進行工作量計算:校長由教育局評定;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分別按標準工作量的80%、60%、40%計入工作量。
4.工作量的計算標準:語、數、外10節,道德與法治、科學12節,音、體、美、計、地方、綜合14節(以上由校長室制訂標準、教務處執行)。
5.班主任工作以津貼形式發放,按上級主管部門標準執行(具體細則由校長室、政教處制訂,政教處執行)。
(二)教學實績(35%)
1.任教考試科目的老師
(1)以期中、期末檢測成績核算,期中40%、期末60%。具體核算標準為:達到年級平均分得15分,高出或低于平均分按分差加或減計入總分。若差值超過5分,則每增加1分扣除績效工資50元,不設上限,不同學科按不同分值比例折算(以班級為單位按期中、期末兩次分開計算)。若一名常識科老師擔任一個年級一門學科的教學工作,則根據班級均分占學科總分的比例進行考量,并參照同年級其它學科均分占總分的比例進行計算。若期中期末連續兩次均分超出5分最大差值,則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2)優分計算,按班級數的10倍取優分人數,按所帶班級進入的人數積分每人計1分。
(3)學科平均分按校長室核定的人數計算。中途轉入的學生,由教務處統一分派,任何人不得私自接收、拒收。凡未經教務處私自接收被舉報查實的,每人次扣班主任所任學科平均分2分。
2.非考試科目老師
音體美計算機老師績效由兩部分組成
(1)第一部分課時量占總績效的60%(由教務處計算,社團課課時量不重復計算)
(2)第二部分成績部分占總績效的40%(社團相關材料及成效為成績部分)
備注:教師不帶社團就無成績部分的績效工資,學校安排的相關工作不接納的就無成績部分的績效工資。
①音體美計算機老師必須嚴格執行校教學常規,認真上好每節社團課,出現違規現象,按教學常規制度執行。
②音體美計算機老師每人必須帶36名以上學生的社團,要制定社團的培養計劃,并對照計劃做好社團指導工作,同時要有計劃的開展社團活動。學校將在期末對各社團的學生成果進行考核,并以此來確定對應輔導老師的教學實績,凡是培養的社團學生在區級以上競賽中獲獎的,將對照相關教學獎勵制度獎勵相關指導老師。
③音體美計算機老師必須充分利用課堂教學的主陣地,來培養學生技能,提高學生素質。任何人不得在上課時讓學生自由活動、看電影或讓學生自習,不上社團一次的(外出學習自行處理),否則一經發現立即通報批評,罰款100元。
④學校期末對音體美計算機老師進行業務檢查上交,個人業務(社團計劃、社團記錄、活動照片、社團總結期末上交電子稿)上交及時完整的占30%,無故遲交資料扣50元/次,教學資料不符合學校有關規定的扣30元/次。不交者扣100元,出勤考核占20%,期末社團成績占50%。
非考試科目老師所帶社團成績優異的將獲得考試科目老師教學實績獎的平均數。
(三)參與活動及獲獎(5%)
凡所有教師都必須要參與的活動學校不對教師進行獎勵(如運動會、義務勞動、各項創建等),個別學科、部分教研備課組組織的活動、上級來文要求學校組織并參加的各級各類活動,凡積極參與、取得成績的教師都將根據等級不同獲得不同的獎勵。具體標準如下:
1.教學獲獎
教學評優活動
(1)校級加0.1分
(2)獲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5、0.2分
(3)獲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1、0.5分
(4)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1.5、1分
2.教案
(1)校級優案加0.1分
(2)獲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5、0.2分
(3)獲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1、0.5分
(4)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1.5、1分
3.論文
(1)獲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3、0.2、0.1分
(2) 獲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5、0.3、 0.2分
(3)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1.5、1分
4.輔導學生競賽獲獎
(1)獲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5、0.2分
(2)獲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1、0.5分
(3)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1.5、1分
5.綜合表彰
(1)校級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加0.5分
(2)區級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加1分
(3)市級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加2分
6.其他
(1)值班、加班等額外工作相關管理條例由校長室統一執行
(2)學習筆記、讀書筆記、談話記錄等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黨總支、團委、工會、校務委員會制訂細則)
(四)護送路隊(5%)
參與護送路隊的老師得績效總額的5%,應該參與值班送隊而未按時到崗的則每人每次扣20元,不設上限。
(五)“教學六認真”落實
圓滿完成學期教學任務是每個教師的責任和義務,凡不能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將按以下標準扣除相關款項,不設上限。
1.教研活動、集體備課、計劃總結、辦公平臺等每缺一次扣10元。
2.教學常規檢查中,教學資料沒有按時上交檢查的扣20元,教案課時數每缺2課時扣10元;作業次數少于規定次數達3次以上者扣20元。
3.聽課筆記,每少一次扣10元。
4.辦公室值日,物品擺放不到位每次扣10元。
5.凡被上級主管部門查處并通報批評的,每次處罰200元;影響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處分。
6.年級組長協助年級主任進行各項檢查,如不能盡心盡責各檢查每缺一次扣除津貼5元;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沒有認真組織活動,每少一次,扣除津貼5元,各種活動記錄每少一次扣除津貼2元,最終匯總到教務處計算結果。
7.其他相關違規違紀行為按照學校部門各項條例執行。
(六)考勤
1.簽到每缺1次扣20元。查崗期間缺崗的人員每1次扣200元。
2.上班期間請假外出時間在1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的扣20元,超過4小時扣50元。
3.教師必須按教務處課表上課,所有病事假必須履行請手續,安排好課務后到教務處備案方可離崗,否則按缺課論處,每缺課1節扣100元,上課遲到5分鐘內扣10元,上課遲到5-10分鐘扣20元,上課遲到超過20分鐘扣50元。
4.事假每天扣50元,病事假人員工作量計入代課老師工作量并從請假人員績效工資中每節課扣20元給代課老師(病假康復后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無證明材料的人員按事假處理每天扣50元)。
5.周前會、業務學習、政治學習、其他各種會議缺一次扣50元,遲到每次扣5元,事假每次扣10元,早退每次扣5元,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視為缺席扣50元。
6.重大的集體活動、上級檢查或其它特殊時期,遲到、早退每1次扣100元,缺席1次扣200元。
7.除法定假期外所有請假期間不發績效工資,事假累計達4周或病假累計達8周人員全年績效工資只拿平均數的60%;曠工一天扣200元(曠工期間曠課累計計算),故意請病、事假以此來推委學校布置的工作,作曠工處理;曠工累計達2周以上取消全年績效工資。請假時間累計超過2個月的不參加評優評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年度考核,且無全年績效考核工資。
8.班主任遲到、早退每1次扣款20元(10分鐘內),超過具體事項時限一半時間的人員按缺席處理每1次扣除100元。(政教處執行)
9.教研活動、集體備課等校內活動每缺1次扣20元;校外活動安排到的人員每缺1次扣100元。(教師發展中心執行)
本條例解釋權在校務委員會。
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城北路校區
202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