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廳等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產假期間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47號),落實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策部署,分擔女職工產假期間企業的用工成本,對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職工生育二孩、三孩的,為其在產假期間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照企業為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50%給予企業社保補貼(不含個人應繳納的部分);三孩按照80%給予補貼,補貼月份從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日所在月份起算,共補貼6個月。根據文件要求,宿城區人社局積極傳達落實,促進文件精神落地生根。
一是主動對接企業講解政策。文件下達后宿城區人社局工作人員通過打電話、發郵件等形式聯系轄區內重點企業主動告知該政策,講解補貼標準及范圍。
二是迅速開展多渠道政策宣傳。利用微信公眾號、“365招聘之家”、宿城人社基層平臺等多渠道,大力宣傳女職工產假期間企業社保補貼政策,鼓勵符合企業前來辦理。經宣傳,有江蘇衛民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前來申請辦理。
三是拓寬政策惠及范圍。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參照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