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教學行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真正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評價導向,更好地促進教育教學工作再上新臺階,特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 孫修永
副組長: 陳興波 韓家興 力偉 周繼威
組 員:全體科室負責人、年級主任及教研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 任:陳興波
副主任:蔣家強 母昌全 王全 范雪松 張志偉 黃海燕
二、考核范圍
耿車初中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內容
(一)師徳師風(30分)
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教育事業,師德高尚,愛崗敬業,自覺履行教職工職責,模范遵守《中小學教職工職業道徳規范》。
教職工要嚴格履行學校規章制度和作風效能建設規定,按時上下班,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認真參加各類學習,服從分工,團結協作,關愛學生,控輟保學;無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推銷教輔資料、違反教育懲戒規則等違反師德行為的。建立家長、學生動態評價任課教職工和學科教職工互評機制。
1.對每位教職工的學習筆記檢查時,沒有上交的每次扣0.1分。
2.對違法違紀、違反師德師風被校級通報處理的,每次扣1分。
3.對不能按要求參加師德師風培訓學習考試的,扣2分。
4.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教職工不在崗位每次扣1分。
5.對于造謠、煽動他人,做與教育方針政策相悖的,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2分。
6.參與有償補課、推銷教輔資料、違反教育懲戒規則等每次扣5分,情節嚴重的上報教育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7.對違法違紀、違反師德師風被教育局、區紀委或更高部門通報處理的,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二)教育教學工作(150分)
1.課時量(80分)
教師標準課時量嚴格按照《關于推動教師隊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宿區發〔2019〕14號)文件規定,耿車初中周滿課時標準界定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10節(九年級9節);生物、思政、歷史、地理12節(九年級11節);音樂、體育、美術、勞技、信息、綜合實踐、地方課程14節(九年級13節,體育老師上兩操工作量每周3課時)。由教育局備案的副校級教干按照平均課時量的60%核算成滿課時計算,中層教干由學校按照平均課時量的85%核算成滿課時計算,班主任按照平均課時量的80%核算成滿課時計算。臨退休人員(退休當月向前推滿二年)按照平均課時量的70%核算成滿課時計算,課時量不滿100%不算超課時。課時量總分80分除以科目周滿課時標準乘以任課節數得到個人本項積分,課時量足與不足均按方法計算得出本項個人積分(每多一課時加1分,每少一課時減1分)。
功能室管理員,油印室按照每周4課時承擔工作量,其他功能室(圖書室、美術室、音樂室、物理實驗室器材室、化學實驗室藥品室、生物實驗室器材室、心理輔導室、微機室)按照負責人每周1課時承擔工作量,體育器材室按照負責人每周3課時承擔工作量。(含正常使用、環境衛生、臺賬資料、網絡上傳等)
班主任住校生早自習按照每節課時長納入工作量。
備注:
1、任教一個班級語文、數學、英語及任教兩個班級物理、化學又兼任其他學科,所兼任的文化考試學科工作量按照系數90%計算課時,所兼任的非文化考試學科工作量按照系數80%計算課時;任教一個班級語文、數學、英語又跨年級兼任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其工作量按照110%計算課時;跨年級兼任物理、化學(備注:任教3個班級及以上)或跨年級兼任政治、歷史、地理、生物學科(備注:任教5個班級及以上)其工作量按照110%計算課時。因工作需要,學期中途(開學15個工作日及以上)調整課務新增加課務按照系數110%計算。
2、按周標準課時量計算,超課時部分按每周每節10元標準補助后再加分。
2.教育教學常規(70分)
(1)教育常規(10分)
根據學校常規管理要求,積極參與班級日常管理、值日、兩操、放學等活動;嚴格落實一崗雙責的要求,確保職責范圍內學生安全積極完成學校布置的臨時性工作;定期開展家訪活動,控輟保學及時有效溝通學生學習、生活情況;任課教職工對每個學生進行學業述評未達到要求的,由學校按規定扣分,扣完為止。
1.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各科室布置的工作,每次扣0.2分,涉及安全管理雙倍扣分。
2.不能定期開展家訪活動每人次扣0.1分;另從績效中單列每學期300元納入每位教學一線人員考核家訪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3.任課教職工對每個學生學業述評未達到要求的,每生扣0.1分。
4.不能按時參與四定值班,每次扣0.3分。
5.不能按時護送放學路隊的,每次扣0.1分。
6.不能完成控輟保學任務又未積極做好相關勸返工作的,每生扣0.3分??鄯植环忭敚弁隇橹埂?/span>
(2)教學常規(10分)
認真做好備課、上課、聽課、布置與批改作業、輔導學生和考核學生等工作,未達到要求的,由學校按規定扣分,扣完為止。
1.學科教學計劃、小結、試卷分析等,不符合班級實際情況,措施不當,每次扣0.1分。如有網載、抄襲現象,每次扣0.2分。無故不交扣0.3分。
2.備課要做到真備、實備、詳備,有提前3課時備課量。堅決杜絕應付式的亂劃、濫劃現象(備課量充足,體例齊全,進行二次備課),教學反思有深度,聽課筆記記錄詳實,讀書筆記記錄認真、詳細,一項沒有做好每次扣除0.1分。無故不交者視為未完成,每次扣0.3分。
3.學生作業要精心設計,做到難易適度,份量適當,批改認真、及時,不錯批、漏批,有日期,批語準確、規范。一項沒有做好每次酌情扣0.1分。檢查中,無故不交者視為未完成,每次扣0.3分。
4.積極參加集體備課等教研活動,主動參加聽課、評課。在學校組織的集體教研活動中,本學科老師未參與的或中途無故離開的,每次扣0.1分。
5.未提前做好候課(移班上課,第二遍鈴聲結束前必須到達上課地點)工作、未按表帶案上課、調課未報備、無故坐著上課等行為,每次扣0.1分;無故遲進課堂、提前下課、中途離開課堂,每次扣0.2分;課堂上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接打使用電話、課堂組織無序、上課期間隨意支配學生外出的,每次扣0.3分;播放與教學內容無關視頻的、空堂現象,每次扣0.5分。
6.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教學常規及業務檢查中存在問題實行限期整改,如仍故意抵抗拒不整改的,視為不服從學校管理,參照《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績效工資分配資格。
備注:
(a)因公事(要有校長審批單)由學校安排他人代課的,代課人員按30元每節課結算,由教務處備案,從學校總績效工資里出。因個人事務請假的,如需由學校安排他人代課的,代課人員按30元每節課結算,由個人績效工資出。全學年滿勤(除公差外,無一次遲到、早退、曠課行為),獎500元,從績效工資總數中列支。
(b)班主任費:七、八、九年級700(300+200+200)元/月。教研組長、備課組長300元/學期。
(c)住宿生夜值班由副校長帶班,中層領導、教師全員值班(每天3人),按照學生實際在校時間平均分配值班天數,超出平均天數按照每天每人80元標準補助。在職教師可以申請不參與值班,但是每學期需要扣除績效240元用于值班費用。
(3) 學科教學質量(50分)
以教師發展中心組織的期中、期末成績核算,期中占40%、期末占60%。具體核算標準:總積分=均分積分+優分積分。
1. 均分積分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生物每學期期中和期末考試,九年級實驗班(1)班、(2)班第一二名分別得22分、20分;普通班九(4)班、九(5)班、九(6)班第一至第三名分別得20分、18.5分、18分。
九(3)以學年初分班成績為基數(以平均分與實驗班第二名、平行班第一名相比差距?;瘜W學科參照數學學科分班成績。)保持與實驗班第二名和普通班第一名原有差距文科在2分、理科在5分之內得20分;文科進步(縮小實驗班第二名差距)2分(含)以上,理科進步(縮小實驗班第二名差距)5分(含)以上另得1分;與普通班第一名高出文科(以分班成績為基數)8分,理科15分,另得2分。(備注:取最高積分,不重復計算,上限22分。)。
八年級實驗班第一至二名分別得22分、20分;普通班第一至第三名分別得20分、18.5分、18分。
七年級第一至第五名分別得22分、20.5分、19.5分、18.5分、18分。
音樂、體育、美術、勞技、信息等考查科目全學年輔導學生在教育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省級4分,市級2分,區級1分;二等獎減半。全學年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備注:
1、每位老師所帶的班級積分總分除以班級數為個人所得均分積分。
2、任課2個班級學科成績按照名次積分除以班級數再乘以110%得出最后積分。任課3(含)個及以上班級學科成績按照名次積分除以班級數再乘以120%得出最后積分。
3、九年級第二學期期中考試以全區中考第一次模擬為準,期末考試以全區中考第二次模擬為準。九年級中考每正取宿遷中學1人,從績效工資總數中獎九年級組10000元(封頂50000元),分配方案另發。
4、參評:以學年初分班核定生數為準去一名總分最低分考核學生成績;后轉入學生不參與考核。
5、同一年級同一類型班級同一學科均分差分在8分以上,沒有名次積分。
2.優分積分
按個數計算,一個優分積2分。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等學科根據班數*8,其他學科根據班數*7由高到低取總數以每班所占人數為優生數。
備注
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非文化考試學科專職教師的均分及優生總得分,按照教學人員均分及優生積分85%計算個人得分(含均分積分)。
(三)專業成長(20分)
具有較強的科研意識和教育教學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勇于探索和創新。
1.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教師:
(1)教育科研
①在教育部門組織的專業課題研究中(以結題時間為準)國家級10分、省級8分、市級6分、區級4分(主持人得全分,參與者減半;規劃、教研課題得滿分,學會課題減半)。
②在教育部門組織或推薦的論文評比中獲獎,一等獎省級4分,市級3分,區級2分;二等獎省級3分,市級2分,區級1分(學會獲獎減半)。
③在教育部門組織的專業活動中開設公開課或講座,省級6分、市級4分、區級2分。開設校際公開課或講座1分,開設校級公開課0.5分。
累計不超過10分。
(2)個人競賽
在教育部門組織的基本功比賽(含班主任)、優質課評比中,一等獎省級10分,市級8分,區級4分;二等獎省級8分,市級6分,區級3分。獲得校級基本功比賽(含班主任)、優質課比賽一等獎1分、二等獎0.5分。
累計不超過10分。
(3)引領示范。獲得青藍工程、師徒結對等優秀指導教師表彰省級6分、市級4分、區級2分、校級1分。指導青年教師獲得教學成果獎、教科研成果獎一等獎省級6分、市級4分、區級2分、校級1分;二等獎省級4分、市級2分、區級1分。
累計得分不超過6分。
(4)輔導學生
輔導學生在教育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省級4分,市級2分,區級1分;二等獎減半。輔導學生在學校組織的比賽中獲一等獎0.5分,二等獎0.3分。
累計得分不超過4分。
2.50周歲以上教師:
(1)教育科研。在教育部門組織的專業活動中開設公開課或講座,省級12分、市級10分、區級8分。開設校際公開課或講座6分,開設校級公開課4分。
累計得分不超過12分。
(2)引領示范。獲得青藍工程、師徒結對等優秀指導教師表彰省級8分、市級6分、區級4分、校級2分。指導青年教師獲得教學成果獎、教科研成果獎一等獎省級12分、市級8分、區級4分、校級2分;二等獎省級8分、市級4分、區級2分、校級1分。
累計得分不超過12分。
(3)輔導學生。輔導學生在教育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省級8分,市級6分,區級4分;二等獎減半。輔導學生在學校組織的比賽中獲一等獎2分,二等獎1分。
累計得分不超過6分。
(一)至(三)項總分為200分。
(四)加分項
1.工作量。超過標準課時量由學校按規定加分。學校安排教師從事其他工作根據學校規定計入工作量。
2.綜合表彰(限于當年度獲評)。獲得優秀教育工作者等綜合表彰,省、市、區、校分別加8分、6分、4分、2分。每人最多只計算1次最高分。
3.學術榮譽(限于當年度獲評)。省特級教師、省教學名師、正高級教師加4分,省“333”工程第三層次培養對象、市名教師、市千名拔尖人才第一層次培養對象3分,市學科帶頭人、區名教師2分,市骨干教師、市千名拔尖人才第二層次培養對象1分,區骨干教師0.5分。
五、考核程序
學校成立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及核算小組,以教師評價內容為主要依據制定學校的具體量化考核細則,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報區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六、考核結果
(全??冃ЧべY總額-扣除項)/全校教師總積分*個人積分=個人績效。
扣除項含班主任費、住宿生夜值班、教研組、備課組、學校安排的相關課務等經費。
七、結果運用
1.將教師評價結果作為績效分配的主要依據。
2.在崗位聘用工作中,教師評價結果直接作為競聘上崗、聘用考核的主要依據。
八、實施時間
2024年9月1日正式實施。
九、本條例解釋權歸教職工代表大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