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集中心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依據《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師考核評價及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 長:朱軍
副組長:伏健、司來武、陳波、陳太瓊、王繼輝
成 員:沈建飛、高強、徐升、蘇紅葉、許紅波、沈玉柳、
陳太元、房素云、邱永豐、孫兆軍、胡小波、朱建
劉良方、倉義生、陳海軍、 陳旺、劉利鋒 、王利
張文利、左康正
1.核算組
組 長:伏健
成 員:徐升、蘇紅葉、沈玉柳、劉良方、陳旺
2.監督組
組 長:王繼輝
成 員:高強、孫兆軍、左康正、房素云、胡小波
二、方案項目
(一)目標任務
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構建以師德為基礎,以業績為導向,重崗位、重貢獻的教師評價和績效激勵機制,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形成良好干事創業氛圍,推進我校教育教學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1.整體原則。考核面向包括學校領導在內的全體教師;堅持教師評價信息的整體性,即真實、準確、全面。
2.客觀性原則。對教師評價時支持客觀、實事求是的態度,作出準確的評價。
3.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教師的評價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切實發揮改革評價的指向作用。
4.可行性、科學性原則。對教師的評價既要符合當前教育改革的發展趨勢又要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可操作性。
5.激勵性原則。通過評價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最大限度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
(三)實施范圍
全體教師
(四)評價內容
1.師德師風(10分)
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教育事業,師德高尚,愛崗敬業,自覺履行教師職責,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1)教師嚴格履行學校規章制度和作風效能建設規定,按時上下班,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4分)。(按照學校的考勤考核制度執行,4分扣完此項不得分;量化得分與扣錢同時進行,每學期教師可以有三天病、事假不扣分和錢,但是不作為出滿勤)
(2)不參與有償補課、推銷教輔資料、違反教育懲戒規則等師德行為(3分)。
(3)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按照學校要求完成相應的學習內容。服從學校的工作分工,團結協作,關愛學生(3分)。
2.教育教學工作(70分)
(1)課時量(40分)
教師標準課時量嚴格按照《關于推動教師隊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宿區發〔2019〕14號)文件規定。小學周滿課時標準為:語文、數學、英語10-14節,科學12-14節,道德與法治、體育、美術、音樂、綜合實踐、地方課程14-18節。根據不同學科勞動狀況,參考的語、數、外,按1.2課時計算,科學和道法按1.1課時計算;不參考的其他學科按1課時計算。由教育局備案的副校級教干按照平均課時量的60%核算成滿課時計算、中層教干由學校按照平均課時量的80%核算成滿課時計算,班主任按照平均課題量的80%核算滿課時計算。承擔滿課時量的得40分。
若代不滿周課時量或超過周滿課時量,則按本學期的平均課時量每節得分計算課時量。具體課時量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核算。
課時量核算辦法:
a.班級數*30得出全校每周總課時數A
b.中層教干、班主任按0.8,副校級按0.6,普通教師按1.0,累計折算全校實際人數B。
c.A/B=人均周課時數C。
d.40分/(C*每學期實際開展周數)=平均每課時實際得分D
e.D*每人每學期實際開展課時總數=個人實際得分E。
f.中層教干和班主任實際得分E/0.8,副校級實際得分E/0.6,為最后得分。
(2)教育教學常規(30分)
①教育常規(2分)
a.積極參與班級日常管理、值日、兩操、放學、就餐值班(2分)。
②教學常規(8分)
a.認真備課。認真研讀教材,編寫高質量的教案,在教案中體現二次備課。(教師必須積極參加學校的集體備課,50周歲以下要上備課組課,50周歲以上自愿上備課組課)(2分)。
b.認真上課。提前三分鐘候課,帶案上課,上課使用普通話,盡量使用多媒體上課,課堂教學要面向全體學生,結合學科教學滲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分)。
c.積極參加聽課。全學期聽課筆記滿20節得滿分,不足20節按照比例得分(2分)。
d.作業布置與批改。合理布置作業,及時批改學生的作業,無錯批、漏批現象。輔導學生,積極參與學困生輔導,認真完成學校安排的針對學生的各項考核工作(2分)。
③學科教學質量(20分)
a.在學校組織的期末教學質量檢測中(語文、數學、英語),以年級均分為參照,具體得分如下表。
|
標準(年級 均分) |
班級數前三分之一依次遞加0.5 |
≥年級均分 |
年級均分-班級均分≤1.5 |
年級均分-班級均分≤3 |
年級均分-班級均分≤4.5 |
年級均分-班級均分≤6 |
年級均分-班級均分≤7.5 |
年級均分-班級均分≤9 |
年級均分-班級均分≤10 |
年級均分-班級均分>10 |
|
得分 |
加分 |
20 |
19 |
18 |
17 |
16 |
15 |
14 |
13 |
10 |
b.科學、德法在平均成績達到及格的前提下(及格應該達到總分的60%及以上),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分的得20分,低于年級平均分1.5分以內的得19分,低于年級平均分1.5-2.5分的得18分,低于年級平均分2.5分以上的得16分。學科班級均分不及格的,得10分,(均分及格的基礎上名次在班級數前三分之一的從最后一名到第一名依次遞加0.5分)
c.帶語文數學又帶科學德法的,語文、數學按70%算,科學、德法按30%,然后兩個相加。德法、科學每兼一個班總分另加1.5分。
d.專職英語、科學、品德帶多個班可以用兩種算法就高不就低。 ①每個班的成績和年級均分相比得出結果,再求平均分。 ②每個班級成績相加求平均再和年級均分相比得出的數據。取得分高的計入考核。
e.語文、數學、英語老師兼任非測試科目的以測試科目成績計入總分。
f.沒有測試科目的教師(音樂、體育、美術、信息、勞技、一年級科學、道德與法治等)由學校成立考核小組,針對不同年級的教學內容進行現場抽測決定教學成績。占比70%-80%之間。
g.六年級最后一次(小升初)考試,考試成績和上一年相比進步的情況下給予獎勵,獎金從績效工資中出,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六年級畢業考試獎勵辦法。
3.安全管理( 10分)
a.積極參與學校的“安全四定”值班,確保職責范圍內學生安全(具體考核方案由安穩辦負責)。
4.專業成長(10分)(累計總分不超過10分)
具有較強的科研意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心中勇于探索和創新。
(1)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教師:
①在教育部門組織的專業課題研究中(以結題時間為準)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區級2分,主持人得全分,參與者減半;規劃、教研課題得滿分,學會課題減半)
②在教育組織部門組織或推薦的論文評比中獲獎,一等獎省級得2分,市級得1.5分,區級得1分;二等獎省級得1.5分,市級1分,區級0.5分(學會獲獎減半)。
③在教育部門組織的專業活動中開設公開課或講座,省級3分,市級2分,區級1分。開設校際公開課或講座0.5分,開設校級公開課0.25分(學校教研活動執教的公開課按照校級公開課計算。)
累計不超過3分。(每項不超過1分)
(2)個人競賽
在教育部門組織的基本功比賽(含班主任)、優質課評比中,一等獎省級5分,市級4分,區級2分;二等省級4分,市級3分,區級1.5分。獲得校級基本功比賽(含班主任)、優質課比賽一等獎得0.5分,二等獎得0.25分。
累計不超過5分。
(3)引領示范。獲得青藍工程、師德結對等優秀指導教師表彰省級3分,市級2分,區級1分,校級0.5分。指導青年教師獲得教學成果獎、教科研成果獎一等獎省級3分,市級2分,區級1分,校級0.5分;二等獎省級2分,市級1分,區級0.5分。
累計不超過0.5分。
(4)輔導學生
輔導學生在教育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省級2分,市級1分,區級0.5分,二等獎減半。輔導學生在學校組織的比賽中獲一等獎0.25分,二等獎0.15分。
累計得分不超過1分。
(5)讀書筆記、教學隨筆撰寫。按照學校要求完成指定書目的閱讀并要有一定的讀書筆記或其他教育教學類的理論書籍;完成規定量的教學隨筆撰寫(0.5分)。
(2)50周歲以上教師:
①教育科研。在教育部門組織的專業活動中開設公開課或講座,省級6分,市級5分,區級4分。開設校際公開課或講座3分,開設校級公開課1分。
累計得分不超過2分。
②引領示范。獲得青藍工程、師德結對等優秀指導教師表彰省級4分,市級3分,區級2分,校級1分。指導青年教師獲得教學成果獎、教科研成果獎一等獎省級6分,市級4分,區級2分,校級1分;二等獎省級4分,市級2分,區級1分、校級0.5分。
累計不超過0.5分。
③輔導學生
輔導學生在教育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省級4分,市級3分,區級2分;二等獎減半。輔導學生在學校組織的比賽中獲一等獎1分,二等獎0.5分。
累計得分不超過2分。
④讀書筆記、教學隨筆撰寫。按照學校要求完成指定書目的閱讀并要有一定的讀書筆記或其他教育教學類的理論書籍;完成規定量的教學隨筆(0.5分)
⑤個人競賽:參照50周歲以下教師“個人競賽”標準執行。(5分)
5.加分項
(1)工作量。(根據完成工作折算成錢加在績效工資里)
①備課組長每學期加100元;教研組長每學期加200元。
②因業務檢查臨時抽調參加檢查的教師每次加50元計入績效工資,教干參加檢查的不得分。
③考慮到一年級語文、數學教師帶小學生辛苦,每學期加300元。
④晨讀與午寫累計課時,按每節課2元計算。
(2)學術榮耀。
本學年度,省特級教師、省教學名師、正高級教師加2分,省“333”工程第三層次培養對象、市名教師、市千名拔尖人才第一層次培養對象1.5分,市學科帶頭人、區名教師1分,市骨干教師、市千名拔尖人才第二層次培養對象0.5分,區骨干教師0.25分。每人次最多只計算1次最高分。
(五)評價程序
1.成立教師評價考核領導小組,成員由校級領導、中層教干、普通教師代表(其中普通教師代表不低于1/3)。
2.根據評價內容制定量化考核細則,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通過,報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3.根據考評細則對全體教師進行考評,每學年確定一次考評結果。
(六)評價結果
根據教師的考評得分,得出教師評價結果,教師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按照校長室、中層、50歲以下教師、50歲以上教師,從高往低按照20%、30%評出優秀、良好等第。考核結果在校內公示不低于5個工作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價結果不得為“優秀”
(1)不能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
(2)對學校安排的工作推諉扯皮,造成不良影響的;
(3)教育教學管理方式不當,引起學生家長不滿,造成不良影響的;
(4)師德師風低于10分的;
(5)課時量未達到學校平均課時量的;
(6)根據學校制定的細則不能認定為優秀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價結果為“不合格”
(1)未能正常履行基本的教學職責,又不能承擔校內外其他工作或者不服從安排參與有關工作的;
(2)一學年請假累計超過3個月以上(婚假、喪假和重大疾病等請假按相關文件執行)或曠工(或請假逾期不歸)連續10天以上的;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宿遷市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負面清單及處理辦法》等列舉行為受到處分的;
(4)出現職責范圍內學生安全事故的,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實行“一票否決”;
(5)根據學校制定的考評細則定為不合格的。
3.病假人員待遇
病假人員的基本工資、崗位津貼按照《關于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待遇的通知》(宿人社發〔2012〕167)規定執行。
(七)績效工資核算辦法
教師評價結果運用到教師管理和評價各個方面,包括績效考核、職稱評聘、崗位晉升、優秀評選、干部選拔等。
1.教師獎勵性績效=(學校獎勵性工資總量-滿勤獎-加分項)÷全體教師的考核評價總分×教師個人考核評價得分+滿勤獎+加分項。
2.教輔人員按上級要求發放。
3.考評結果不合格及長期病假、不在崗(借調人員除外)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發放。
4.產假人員在不超過法定時間內,績效工資取學校整體平均數的85%。超出法定時間的,另外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5.教師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調課的按照每節課20元給上課教師(①此項費用從教師考勤扣錢中出,如有盈余則平均分給每給每個教師;②如果考勤扣錢不夠支付的則從績效工資總額中支付不足的部分)。
6.請病假、事假滿一個月的扣除當月績效。
7.從教干崗位上退下來的人員不享受教干津貼,但是在課務安排上按照原標準執行不變。
(八)其他
1.學年結束,評優評先、年度考核,將參照個人考核得分,分類按比進行分配。共四類,即50周歲以上教師;50周歲(含50)以下教師;中層教干;校級教干。
2.如遇到現實狀況與方案發生沖突,再進一步完善。
三、本實施方案時間:2021年9月起執行。
附件:教師考勤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工作作風,提升在崗履職服務意識,保障學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現對陳集小學現行考勤制度補充完善。內容如下:
1.未按時簽到的一次扣0.5分,扣10元。
2.遲到半小時以內,一次扣1分(含提前告知)扣10元,超過半個小時的按照半天事假計算扣1.8分、18元,累計遲到3次以上加扣30元。
3.曠會一次扣2分(周前會、集會、臨時會議等),扣30元。早退一次扣1分不超過1.5小時扣10元,(超過1.5小時按照半天病、事假計算)。
4.工作時間,由學校組織隨機查崗,不在崗也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一次扣10分并罰款100元。
5.請病、事假一天扣3分,扣30元。請半天假的,按全天60%計算。連續請假10天以上的,報教育局批準辦理相關手續,并按照相關的文件執行工資待遇。
6.每學期請假累計超過15天,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婚假、產假,喪假(直系親屬: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假期除外。
7.產假期滿人員,在哺乳期期間,學校適當照顧其上班時間,第一學期可以晚來、早走1小時,第二學期正常參加出勤考核。
8.退休人員在領取第一個月退休金前正常參加考勤。
9.原考勤制度與本制度有出入的,以本制度為準。
10.本制度從2021年9月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