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蠶種場小學
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校師生共同參與和遵守,特制訂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機構與職責: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各部門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和布置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各項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2.消防設施管理:定期對校內的消防栓、滅火器、煙霧報警器等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在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
3.防火安全教育: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教學內容,通過班會、主題活動等形式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利用廣播站、黑板報等方式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4.應急預案制定: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火災應急預案,包括火災報警、人員疏散、初期滅火等內容。定期組織師生進行消防演練,熟悉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火災的能力。
5.用電安全管理:定期檢查學校的電氣線路和設備,及時更換老化或損壞的電線和電器。禁止在教室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熱得快等,防止因電器故障引發火災。
6.危險品管理:對于實驗室內的易燃易爆化學品,實行嚴格的管理和存放制度,確保專人保管,雙人雙鎖。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品時,教師必須向學生詳細說明操作規程,并監督學生正確使用。
7.獎懲機制建立: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集體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