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采取線上申領方式,人才應自在宿繳納社保之日 (創業人才應自企業創辦之日) 起1年內通過“宿遷人才e家”網站、小程序申領,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來宿人才,申請時間相應延長到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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