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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