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集衛健維護醫療機構秩序注意事項
為有效維護我轄區醫療機構正常秩序,保證各項診療工作有序進行,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請就診群眾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一、醫療機構是履行救死扶傷責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場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擾亂醫療機構的正常診療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權益,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損壞醫療機構財產。
二、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堅持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嚴格執行醫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診療技術規范,切實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醫療保障安全,優化服務流程,增進醫患溝通,積極預防化解醫患矛盾。
三、患者在醫療機構就診,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患者及家屬應當遵守醫療機構的有關規章制度。
四、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投訴管理辦法的規定,采取設立統一投訴窗口、公布投訴電話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訴,并在顯著位置公布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程序以及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等相關機構的職責、地址和聯系方式。患者及家屬應依法按程序解決醫療糾紛。
五、有下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擺設靈堂、擺放花圈、違規停尸、聚眾滋事的;
(二)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
(三)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
(四)侮辱、威脅、恐嚇、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五)在醫療機構內故意損毀或者盜竊、搶奪公私財物的;
(六)倒賣醫療機構掛號憑證的;
(七)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行為。
請各位就診患者知悉以上注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