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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檢查事項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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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事項名稱 |
執法依據 |
實施主體 |
承辦機構 |
執法范圍 |
檢查內容 |
檢查標準 |
檢查方式 |
關聯部門 |
實施層級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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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用能單位用能行為的檢查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 第七十二條 生產單位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用能,情節嚴重,經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沒有達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提出意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 【省級地方性法規】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2021年修正) 第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標準化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 生產單位應當執行前款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超過限額標準用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治理。 【部門規章】節能監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3號) 第十一條 節能監察機構依照授權或者委托,具體實施節能監察工作。節能監察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節能計劃、節能管理和技術措施等情況; (二)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的情況,包括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等; (三)執行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的情況; (四)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的情況; (五)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和報告制度的情況; (六)執行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等有關制度的情況; (七)執行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情況; (八)公共機構采購和使用節能產品、設備以及開展能源審計的情況; (九)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貫徹節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實性等情況; (十)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實施節能監察的事項。 |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產業規劃投資與節能和綜合利用科,區節能監察中心 |
宿城區 |
1、建立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節能計劃、節能管理和技術措施等情況; 2、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的情況,包括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等; 3、執行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的情況; 4、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的情況; 5、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和報告制度的情況; 6、執行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等有關制度的情況; 7、執行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情況; 8、公共機構采購和使用節能產品、設備以及開展能源審計的情況; 10、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實施節能監察的事項。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 第七十二條 生產單位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用能,情節嚴重,經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沒有達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提出意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 【省級地方性法規】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2021年修正) 第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標準化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 生產單位應當執行前款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超過限額標準用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治理。 【部門規章】節能監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3號) 第十一條 節能監察機構依照授權或者委托,具體實施節能監察工作。節能監察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節能計劃、節能管理和技術措施等情況; (二)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的情況,包括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等; (三)執行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的情況; (四)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的情況; (五)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和報告制度的情況; (六)執行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等有關制度的情況; (七)執行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情況; (八)公共機構采購和使用節能產品、設備以及開展能源審計的情況; (九)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貫徹節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實性等情況; (十)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實施節能監察的事項。 |
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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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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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情況的行政檢查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 第十五條 國家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政府投資項目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依法負責項目審批的機關不得批準建設。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省級地方性法規】江蘇省節約能源條例(2021年第三次修正)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屬于節能評估范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依法負責項目審批或者核準的機關不得批準或者核準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設計、建設等單位應當遵守合理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范,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強制性能源效率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和生產工藝。 【部門規章】節能監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3號) 第十一條 節能監察機構依照授權或者委托,具體實施節能監察工作。節能監察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節能計劃、節能管理和技術措施等情況; (二)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的情況,包括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等; (三)執行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的情況; (四)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的情況; (五)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和報告制度的情況; (六)執行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等有關制度的情況; (七)執行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情況; (八)公共機構采購和使用節能產品、設備以及開展能源審計的情況; (九)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貫徹節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實性等情況; (十)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實施節能監察的事項。 |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產業規劃投資與節能和綜合利用科,區節能監察中心 |
宿城區 |
2、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的情況,包括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等; 10、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實施節能監察的事項。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 第十五條 國家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政府投資項目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依法負責項目審批的機關不得批準建設。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省級地方性法規】江蘇省節約能源條例(2021年第三次修正)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屬于節能評估范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依法負責項目審批或者核準的機關不得批準或者核準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設計、建設等單位應當遵守合理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范,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強制性能源效率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和生產工藝。 【部門規章】節能監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3號) 第十一條 節能監察機構依照授權或者委托,具體實施節能監察工作。節能監察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節能計劃、節能管理和技術措施等情況; (二)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的情況,包括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等; (三)執行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的情況; (四)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的情況; (五)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和報告制度的情況; (六)執行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等有關制度的情況; (七)執行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情況; (八)公共機構采購和使用節能產品、設備以及開展能源審計的情況; (九)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貫徹節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實性等情況; (十)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實施節能監察的事項。 |
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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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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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對節能服務機構服務質量的行政檢查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 第七十六條 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提供虛假信息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部門規章】節能監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3號) 第十一條 節能監察機構依照授權或者委托,具體實施節能監察工作。節能監察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節能計劃、節能管理和技術措施等情況; (二)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的情況,包括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等; (三)執行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的情況; (四)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的情況; (五)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和報告制度的情況; (六)執行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等有關制度的情況; (七)執行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情況; (八)公共機構采購和使用節能產品、設備以及開展能源審計的情況; (九)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貫徹節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實性等情況; (十)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實施節能監察的事項。 |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產業規劃投資與節能和綜合利用科,區節能監察中心 |
宿城區 |
9、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貫徹節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實性等情況; 10、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實施節能監察的事項。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 第七十六條 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提供虛假信息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部門規章】節能監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3號) 第十一條 節能監察機構依照授權或者委托,具體實施節能監察工作。節能監察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節能計劃、節能管理和技術措施等情況; (二)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的情況,包括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等; (三)執行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的情況; (四)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的情況; (五)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和報告制度的情況; (六)執行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等有關制度的情況; (七)執行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情況; (八)公共機構采購和使用節能產品、設備以及開展能源審計的情況; (九)從事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貫徹節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實性等情況; (十)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實施節能監察的事項。 |
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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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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