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安全規定與相關文件精神,搞好預防便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我校生活部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 師生人身安全方面
1.值崗老師必須認真負責做好值崗工作,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舉動。
2.宿舍值崗老師應提前5 分鐘做好準備工作,不可讓陌生人和家長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3.如有外來人員及外來車輛進入宿舍區,生活老師必須及時 詢問了解情況,并做好登記匯報工作。
4.在夜自習結束后如學生因病因事需離校時,由該生生活老師寫好離校證明并送至門衛親手交給熟悉的家長,等家長簽字確認后方可讓他帶回。
5.組長應每天關注本組內生活老師的工作情況及思想動態, 如有異常要及時向主管人員反映。
6.生活老師平時應把自己的刀具、殺蟲劑、84 消毒液、潔廁 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對學生的抽屜、柜子進行檢查,一旦發現有管制刀具、打火機、火柴等違禁物品要沒收并進行教育。
7.生活老師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宿舍, 并加大對活動場所的巡視管理。
8.學生晚自習回宿舍后如要到醫務室看病必須要由生活老師陪同前往。
二、 學生的物品安全方面:
1. 生活老師應妥善保管好學生的個人物品及學校物品,確保財產安全。
2.生活老師應每周檢查學生所帶的食品(牛奶、點心)是否過期,如發現有過期食品,應先和家長聯系后方可丟棄。
3.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點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4.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一經發現嚴加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