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近三年,學校成立“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領導小組組長任組長,親自負責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各中層為主要成員,負責組織、承辦本校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重大校園突發事件的具體工作,確保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控制學校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突發性事件預防措施
(一)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工作方針。充分調動師生員工參與防控的積極性。
(二)實行聯防聯控,協同作戰。學校經常與社區、派出所等部門及時溝通聯系,不斷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同時也確保突發事件處置有序、高效。
(三)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和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專門教育,增強帥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突發事件防范。每年每月第一周為“安全教育日”、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周為“安全教育周”、每年的十二月為“安全教育月”,集中進行科學有效的宣傳教育,同時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針對性地開設安全教育玉題講座、組織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四)按照“防于未然”“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督查檢查制度。學校組織的專項檢查或抽查每學期不少于2次,每學年至少檢查4次。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一)及時處理。
校園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由我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人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迅速組織開展調査工作,及時向教衛辦匯報調查結果,如有需要向衛都分局尋求支援并協助調查。
(二)做好善后。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做好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三)表揚獎勵。
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或有特殊貢獻的,學校將給子表揚和獎勵。
(四)處罰懲戒。
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們隱瞞、緩報、謊報等情況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反思總結。
防止出現反復,場進行勘察,搜集有關事發作案的材料、人證物證進行認真分析,研究事發作案線索,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衛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據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進行書面總結,呈報教育辦。


